玫瑰路(梧桐路-梅溪湖西延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征集公告
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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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查看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玫瑰路(梧桐路-梅溪湖西延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玫瑰路(梧桐路-梅溪湖西延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1.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项目预算:83.82万元
1.5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全长约11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幅宽30m,设计车速为30Km/h。
1.6采购范围:包括道路、排水、涵洞、管线综合、交通、照明、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等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1.7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其中施工工期为十二个月(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2.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湖南省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2.3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
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有效
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4月2
—2023年4月2
9:00-12:00,
14:30-17:30)注册后查看报名。
3.2资格审查
:2023年5月
9:30(北京
)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玫瑰路(梧桐路-梅溪湖西延线)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1.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项目预算:83.82万元
1.5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全长约11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幅宽30m,设计车速为30Km/h。
1.6采购范围:包括道路、排水、涵洞、管线综合、交通、照明、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等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1.7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其中施工工期为十二个月(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2.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湖南省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2.3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4月2
3.2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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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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