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含山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及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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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含山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及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皖E0-31-2023-0137)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皖交路函〔2023〕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328星夏路K37+455-K57+731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马交【2023】34号文)、关于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213章白路K42+700-K67+400段)(马交【2023】35号文)、关于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105合马路K85+681-K97+011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马交【2023】36号文)、关于含山县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马交【2022】8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含山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含山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境内(具体见“建设规模”)
2.2建设规模:2023年含山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及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共有四个子项目,分别为:
子项目一、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328星夏路K37+455-K57+731段),本次主要进行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示警桩、爆闪灯、减速带、道口标柱等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对部分桥梁伸缩缝和倒虹吸进行维修处治;
子项目二、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213章白路K42+700-K67+400段),本次主要进行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示警桩、爆闪灯、减速带、道口标柱等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对部分平交口沥青路面进行修复(含一级公路平交道口);
子项目三、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105合马路K85+681-K97+011段),本次主要进行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示警桩、减速带、道口标柱等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
子项目四、含山县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主要对58 座桥梁桥侧护栏防护等级及加强桥梁与相邻路基段安全防护设施(其中G346全线为一级公路、S213与S105部分路段为一级公路)。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
本项目按照子项目分开施工
2.3.1子项目一、二、三均执行以下工期:
计划工期:6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3
2.3.2子项目四执行以下工期:
计划工期:12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
注:以上四个子项目均需在满足各自要求的工期内完成且必须在2023年9月3
之前完成交工验收手续。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3808503.58元。
其中:
子项目一最高投标限价为:3016946.59元;
子项目二最高投标限价为:5508452.24元;
子项目三最高投标限价为:1725920.06元;
子项目四最高投标限价为:3557184.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材料(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即: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3.8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9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
17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含山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及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皖E0-31-2023-0137)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皖交路函〔2023〕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328星夏路K37+455-K57+731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马交【2023】34号文)、关于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213章白路K42+700-K67+400段)(马交【2023】35号文)、关于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105合马路K85+681-K97+011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马交【2023】36号文)、关于含山县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马交【2022】8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含山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含山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境内(具体见“建设规模”)
2.2建设规模:2023年含山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及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共有四个子项目,分别为:
子项目一、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328星夏路K37+455-K57+731段),本次主要进行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示警桩、爆闪灯、减速带、道口标柱等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对部分桥梁伸缩缝和倒虹吸进行维修处治;
子项目二、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213章白路K42+700-K67+400段),本次主要进行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示警桩、爆闪灯、减速带、道口标柱等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对部分平交口沥青路面进行修复(含一级公路平交道口);
子项目三、2023年含山县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S105合马路K85+681-K97+011段),本次主要进行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示警桩、减速带、道口标柱等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
子项目四、含山县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安全防护提升工程,主要对58 座桥梁桥侧护栏防护等级及加强桥梁与相邻路基段安全防护设施(其中G346全线为一级公路、S213与S105部分路段为一级公路)。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
本项目按照子项目分开施工
2.3.1子项目一、二、三均执行以下工期:
计划工期:6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3
2.3.2子项目四执行以下工期:
计划工期:12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
注:以上四个子项目均需在满足各自要求的工期内完成且必须在2023年9月3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3808503.58元。
其中:
子项目一最高投标限价为:3016946.59元;
子项目二最高投标限价为:5508452.24元;
子项目三最高投标限价为:1725920.06元;
子项目四最高投标限价为:3557184.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材料(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即: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3.8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9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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