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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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3-00216
3、项目名称: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勘察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5(万元)
6、最高限价:245(万元)
7、采购需求:
1.1建设地点:秭归县。
1.2工程概况: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位于长江北岸与香溪河右岸交汇区域,涉及归州镇、水田坝乡、泄滩乡等3个乡镇,22个村。由于江北片蓄水保水能力不足,导致可利用水量较少,水资源利用率低。本次规划,主要通过建设泵站工程、水池工程、管道工程、堰塘工程及配套工程等,解决农业灌溉供水不足问题。
1.3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查及报批工作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1.4履约期限:1)自合同签订起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报告;2)3
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3)初步设计审批后2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1
历天内提交相关设计成果;5)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1.5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查设计审查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8、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起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报告;2)3
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3)初步设计审批后2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1
历天内提交相关设计成果;5)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1.3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社保要求:
1.3.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3.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即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勘察专业负责人)不少于5人,需具备水文、地质、水工结构、给排水、造价等专业,上述5个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
1.3.4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且需提供所有人员近3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所有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23年04月2
至2023年05月0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1、开始
:2023年05月1
08点00分(北京
)
2、截止
:2023年05月1
09点00分(北京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3-00216
3、项目名称: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勘察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5(万元)
6、最高限价:245(万元)
7、采购需求:
1.1建设地点:秭归县。
1.2工程概况: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位于长江北岸与香溪河右岸交汇区域,涉及归州镇、水田坝乡、泄滩乡等3个乡镇,22个村。由于江北片蓄水保水能力不足,导致可利用水量较少,水资源利用率低。本次规划,主要通过建设泵站工程、水池工程、管道工程、堰塘工程及配套工程等,解决农业灌溉供水不足问题。
1.3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查及报批工作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1.4履约期限:1)自合同签订起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报告;2)3
1.5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查设计审查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8、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起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报告;2)3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1.3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社保要求:
1.3.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3.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即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勘察专业负责人)不少于5人,需具备水文、地质、水工结构、给排水、造价等专业,上述5个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
1.3.4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且需提供所有人员近3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所有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1、开始
2、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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