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股份工程技术分公司飞机维修用工作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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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查看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股份工程技术分公司飞机维修用工作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股份工程技术分公司飞机维修用工作梯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或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厂房所有权或生产设备照片等证明);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标的物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 2022 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2023年4月2至2023年5月;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股份工程技术分公司飞机维修用工作梯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部)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A320APU工作梯 | 1 | 46000 | 46000 | |
2 | A320发动机吊架工作梯 | 2 | 29000 | 58000 | |
3 | 14级登机梯(3.3米) | 1 | 13000 | 13000 | |
4 | A320后附件舱工作梯 | 1 | 30000 | 30000 | |
5 | A320简易登机梯 | 7 | 25000 | 175000 | |
6 | A320APU加滑油工作梯 | 3 | 25000 | 75000 | |
7 | A350登机梯 | 1 | 56000 | 56000 | |
8 | A350发动机梯 | 1 | 50000 | 50000 | |
9 | A350货舱梯 | 1 | 45000 | 45000 | |
10 | ARJ系列登机梯 | 5 | 30000 | 150000 | |
11 | ARJ系列APU平台 | 1 | 40000 | 40000 | |
12 | ARJ系列发动机梯 | 2 | 14000 | 28000 | |
13 | ARJ系列发动机吊架梯 | 2 | 29000 | 58000 | |
14 | ARJ系列货舱梯 | 2 | 9000 | 18000 | |
15 | 737登机梯 | 8 | 32000 | 256000 | |
16 | 737飞机维修工作梯 | 2 | 30000 | 60000 | |
17 | 737NG登机梯 | 4 | 30000 | 120000 | |
18 | 1.5米梯 | 20 | 9000 | 180000 | |
19 | 1米梯 | 20 | 5500 | 110000 | |
20 | 737NG水平安定面工作平台梯 | 1 | 50000 | 50000 | |
21 | 更换B737一号窗户专用梯子 | 2 | 90000 | 180000 | |
22 | 787APU工作梯 | 1 | 120000 | 120000 | |
23 | 787发动机工作梯 | 1 | 86000 | 86000 | |
24 | 787货舱工作梯 | 2 | 37000 | 74000 | |
25 | 787轮舱工作梯 | 1 | 42000 | 42000 | |
26 | 升降式登机梯(宽体机) | 2 | 125000 | 250000 | |
27 | 升降式登机梯(窄体机) | 10 | 75000 | 750000 | |
合计 | 3120000 |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 |
1 | 飞机维修用工作梯 | 招标人指定的国内各维修站点 |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9历天交货。 |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或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厂房所有权或生产设备照片等证明);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标的物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 2022 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2023年4月2至2023年5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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