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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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2服务地点:重庆市。
2.3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可以兼投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2.4预估采购金额: 本项目监理费预估金额为1549.72万元(含税),其中标段一1230.66万元(含税),标段二319.06万元(含税)。
2.5招标内容: 标段一:为2023年全市云网融合类的监理工作,包括核心网、新型城域网、云网安全、云资源池、二干光缆、DCI-BOX、乡镇波分、政企OTN、非平台类DICT、业务平台、产数类平台等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二:为2023年全市云网融合类的监理工作,包括数据网核心、IDC网络、传统城域网、IPRAN/STN、二干波分等项目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终验结束止。
2.7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的主要技术标准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2.8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9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1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中各专业的最高限价折扣系数明细详见下表,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资质等级:
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①传输网或②核心网或③新型城域网或④云网安全或⑤云资源池或⑥二干光缆或⑦非平台类DICT等)监理业绩,且监理合同累计金额达370万元。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①传输网或②数据网等)监理业绩,且监理合同累计金额达9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内提供。
3.1.5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标段一:本标段要求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35人,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其中:
A、总监理工程师(1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B、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C、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且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将被否决。
标段二:本标段要求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其中:
A、总监理工程师(1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B、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C、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且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将被否决。
注:
①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效证件的查询结果截图,能显示专业,注册编号,身份证信息(显示前6位及后2位数字),姓名,和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否则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官方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https://txjs.miit.gov.cn/ggfw/search.jsp)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
②提供该标段所有常驻监理人员的相应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月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1.6 购买保险承诺:投标人必须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团队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起)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4月28时30分至2023年5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年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2服务地点:重庆市。
2.3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可以兼投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标段 |
标段划分 |
实施区域 |
标段金额(万元)(含税) |
标段一 |
核心网、新型城域网、云网安全、云资源池、二干光缆、DCI-BOX、乡镇波分、政企OTN、非平台类DICT、业务平台、产数类平台。 |
全重庆市 |
1230.66 |
标段二 |
数据网核心、IDC网络、传统城域网、IPRAN/STN、二干波分。 |
全重庆市 |
319.06 |
2.5招标内容: 标段一:为2023年全市云网融合类的监理工作,包括核心网、新型城域网、云网安全、云资源池、二干光缆、DCI-BOX、乡镇波分、政企OTN、非平台类DICT、业务平台、产数类平台等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二:为2023年全市云网融合类的监理工作,包括数据网核心、IDC网络、传统城域网、IPRAN/STN、二干波分等项目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终验结束止。
2.7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的主要技术标准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2.8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云网融合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9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评估产品名称 |
1 |
服务 |
监理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1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中各专业的最高限价折扣系数明细详见下表,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标段 |
专业类别 |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
标段一 |
传输网(包括DCI-BOX、乡镇波分、政企OTN) |
95% |
核心网 |
83% |
|
业务平台、产数类平台、云资源池 |
83% |
|
其他(新型城域网、云网安全、二干光缆、非平台类DICT) |
85% |
|
标段二 |
数据网(包括数据网核心、IDC网络、传统城域网) |
85% |
传输网(包括IPRAN/STN、二干波分) |
9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资质等级:
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①传输网或②核心网或③新型城域网或④云网安全或⑤云资源池或⑥二干光缆或⑦非平台类DICT等)监理业绩,且监理合同累计金额达370万元。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①传输网或②数据网等)监理业绩,且监理合同累计金额达9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内提供。
3.1.5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标段一:本标段要求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35人,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其中:
A、总监理工程师(1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B、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C、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且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将被否决。
标段二:本标段要求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其中:
A、总监理工程师(1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B、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证书。
C、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且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将被否决。
注:
①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效证件的查询结果截图,能显示专业,注册编号,身份证信息(显示前6位及后2位数字),姓名,和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否则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官方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https://txjs.miit.gov.cn/ggfw/search.jsp)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
②提供该标段所有常驻监理人员的相应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月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1.6 购买保险承诺:投标人必须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团队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起)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4月28时30分至2023年5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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