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超声诊断仪(便携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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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超声诊断仪(便携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
09时45分(北京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超声诊断仪(便携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超声诊断仪(便携式)):
合同包预算金额:1,1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 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 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2021年或2022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声诊断仪(便携式))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1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2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4月2
至2023年05月0
,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2023年05月1
09时45分00秒(北京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超声诊断仪(便携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超声诊断仪(便携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超声诊断仪(便携式)):
合同包预算金额:1,1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超声诊断仪(便携式)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9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 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 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2021年或2022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声诊断仪(便携式))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1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2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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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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