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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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YGJ-CZZJ-23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黎明家园二期进行房屋维修。主要为外墙防水、保温、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具体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位于东至南区丙六街,南至南区丙五路,西至自由东路,北至武汉路。
2.5计划工期: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3。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389.037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3)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发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时30分至2023年5月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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