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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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堰裕路517号)
2.3服务期限:2023年10月0——2009月3,服务期限内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得分<90,不再续签合同;考核评价得分≥90分,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延续2年直接采购,后续市场竞争
2.4入口率:不得低于7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晚于2021年1月的,应提供2022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的2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且同时需要满足:①每个项目持续经营2年(24个月)及以上(即连续服务同一个甲方的合同满2年(24个月));②同一时段集体就餐人数达到300人;需要提交合同复印件,如签署合同无法体现同一时段集体就餐人数,请自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盖章、双方抬头、合同标的内容、合同期限部分,扫描件内显示的信息应清晰可辨,以上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签订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餐饮服务类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3.1.4 信誉、关联要求:1.投标人参加此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未被列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T3共享“黑名单”的企业;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1.5人员要求:乙方在甲方设置一名现场项目经理,承诺项目经理满足如下职责:
1.每天在服务现场,负责按照合同、技术协议等要求进行餐饮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及人员管理工作;
3.作为乙方派驻甲方的现场代表,积极与甲方管理人员对接,讨论并及时解决日常事务。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23时00分至2023年5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堰裕路517号)
2.3服务期限:2023年10月0——2009月3,服务期限内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得分<90,不再续签合同;考核评价得分≥90分,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延续2年直接采购,后续市场竞争
2.4入口率:不得低于7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必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晚于2021年1月的,应提供2022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的2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且同时需要满足:①每个项目持续经营2年(24个月)及以上(即连续服务同一个甲方的合同满2年(24个月));②同一时段集体就餐人数达到300人;需要提交合同复印件,如签署合同无法体现同一时段集体就餐人数,请自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盖章、双方抬头、合同标的内容、合同期限部分,扫描件内显示的信息应清晰可辨,以上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签订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餐饮服务类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3.1.4 信誉、关联要求:1.投标人参加此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未被列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T3共享“黑名单”的企业;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1.5人员要求:乙方在甲方设置一名现场项目经理,承诺项目经理满足如下职责:
1.每天在服务现场,负责按照合同、技术协议等要求进行餐饮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及人员管理工作;
3.作为乙方派驻甲方的现场代表,积极与甲方管理人员对接,讨论并及时解决日常事务。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23时00分至2023年5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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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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