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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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3)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口袋公园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沧州市区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主要包括20个游园,其中精品园2座,口袋公园18个,建设内容主要铺装、绿化、景观、配套水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5、标段划分:五个标段。一标段包括:1号地块亚龙湾小区北侧绿地(规划路以西)、2号地块黄河西路北侧水电学院南门西侧、3 号地块黄河西路北侧水电学院南门东侧、6 号地块亚龙湾小区北侧绿地、8 号地块亚龙湾小区北门西侧绿地(规划路以东)、9号地块国风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二标段包括:4 号地块曲韵公园精品园(求是大道与黄河西路交口东北角)。三标段包括:5 号地块新华路西客站南门对过、7 号地块熙平路两侧绿地(永安至开元)、10 号地块建设小区门口南侧绿地。四标段包括: 11 号地块童心公园精品园(米苏阳光前绿地)。五标段包括:12 号地块工农绿地(千童与工农路交叉口)、13 号地块海丰大道与黄河路交口东南角、14 号地块解放路调直处绿地、15 号地块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县城管局东侧绿地、16 号地块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县城管局西侧绿地、17 号地块石油二部小区南门、工农路北侧石油大街东侧、18 号地块石油二部小区南门、工农路北侧石油大街西侧、19 号地块蔡御街和海河路西北角、20号地块新华区法院西侧。6、工期及养护期:133日历天,养护期 1年。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2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2月-2023年4月);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现场查询上述各项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一二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8 09:30至2023-05-08 17:3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3)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口袋公园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沧州市区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主要包括20个游园,其中精品园2座,口袋公园18个,建设内容主要铺装、绿化、景观、配套水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5、标段划分:五个标段。一标段包括:1号地块亚龙湾小区北侧绿地(规划路以西)、2号地块黄河西路北侧水电学院南门西侧、3 号地块黄河西路北侧水电学院南门东侧、6 号地块亚龙湾小区北侧绿地、8 号地块亚龙湾小区北门西侧绿地(规划路以东)、9号地块国风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二标段包括:4 号地块曲韵公园精品园(求是大道与黄河西路交口东北角)。三标段包括:5 号地块新华路西客站南门对过、7 号地块熙平路两侧绿地(永安至开元)、10 号地块建设小区门口南侧绿地。四标段包括: 11 号地块童心公园精品园(米苏阳光前绿地)。五标段包括:12 号地块工农绿地(千童与工农路交叉口)、13 号地块海丰大道与黄河路交口东南角、14 号地块解放路调直处绿地、15 号地块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县城管局东侧绿地、16 号地块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县城管局西侧绿地、17 号地块石油二部小区南门、工农路北侧石油大街东侧、18 号地块石油二部小区南门、工农路北侧石油大街西侧、19 号地块蔡御街和海河路西北角、20号地块新华区法院西侧。6、工期及养护期:133日历天,养护期 1年。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2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2月-2023年4月);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现场查询上述各项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一二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8 09:30至2023-05-08 17:3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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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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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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