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3年(银川、吴忠分公司)低速车充电桩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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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3年(银川、吴忠分公司)低速车充电桩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3年(银川、吴忠分公司)低速车充电桩施工项目。
(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3)项目规模:总估算金额440万元(不含税)。
(4)实施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
(5)招标内容: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主要包含现场施工协调、交流施工、方钢的制作与安装、沟槽开挖及线缆穿管敷设、水泥基础制作、漏电保护器安装、电表报装等其他完成充电桩建设必需的施工任务;除充电桩端口主设备以外的线缆、方钢、电表等辅材及必须设备均由施工单位提供。
(6)工期要求:自接到委托订单之日起
内开始施工,2
内完成验收。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订单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止。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3承包方式:施工方对工程项目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物业和站址协调、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6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1.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1.8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至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充电桩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双方签章))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每份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1张对应发票;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
以合同或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或订单不体现签约
,视为无效业绩。
2.1.9三类人员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2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等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可复用于各标段。投标人须为所投标的每个标段各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专职安全员,不同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则按标段顺序排名靠后的标段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8)不同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4月2
09时00分至2023年5月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投标截止
)为:【2023年5月1
09时00分】。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3年(银川、吴忠分公司)低速车充电桩施工项目。
(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3)项目规模:总估算金额440万元(不含税)。
(4)实施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
(5)招标内容: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施工。主要包含现场施工协调、交流施工、方钢的制作与安装、沟槽开挖及线缆穿管敷设、水泥基础制作、漏电保护器安装、电表报装等其他完成充电桩建设必需的施工任务;除充电桩端口主设备以外的线缆、方钢、电表等辅材及必须设备均由施工单位提供。
(6)工期要求:自接到委托订单之日起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订单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止。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 份额划分 | 实施地域 |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 预估端口数量(个) | 份额占比 |
标段一 (银川市) |
份额1 | 金凤区、西夏区 | 132 | 6000 | 50% |
份额2 | 兴庆区、贺兰县、滨河新区 | 79.2 | 3600 | 30% | |
份额3 | 永宁县、灵武市、宁东 | 52.8 | 2400 | 20% | |
标段二 (吴忠市) |
份额1 | 利通区、青铜峡市 | 105.6 | 4800 | 60% |
份额2 | 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 | 70.4 | 3200 | 40% |
1.3承包方式:施工方对工程项目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物业和站址协调、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6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1.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1.8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双方签章))复印件,
2.1.9三类人员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2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等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可复用于各标段。投标人须为所投标的每个标段各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专职安全员,不同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则按标段顺序排名靠后的标段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8)不同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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