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及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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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及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3〕13号文件、长经经发审字〔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及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
二标段: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对凯撒花园、天华苑 2 个老旧小区进行房屋综合整治。主要为外墙恢复饰面、外墙恢复保温、屋面防水改造、雨水管更换、单元门窗更换、楼梯间粉饰、污雨水改造、弱电落地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对医高专家属楼进行房屋维修。主要为外墙恢复饰面、外墙恢复保温、屋面防水改造、雨水管更换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一标段:937.7737万元;二标段:374.0999万元;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
一标段:凯撒花园位于东至临河街,西临伊通河,北至南湖大路,南临经开三区。天华苑位于东至仙台大街,西至深圳街、北至自由大路,南临建业花园小区;
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具体位于东方广场北侧,医高专校区内,西临洋浦大街。
2.7计划工期:一标段:2023年6月至206月;二标段: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2〕47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为准);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21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1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投标时2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重复,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照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对已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6时00分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下同):2023年5月2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及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3〕13号文件、长经经发审字〔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及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
二标段: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对凯撒花园、天华苑 2 个老旧小区进行房屋综合整治。主要为外墙恢复饰面、外墙恢复保温、屋面防水改造、雨水管更换、单元门窗更换、楼梯间粉饰、污雨水改造、弱电落地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对医高专家属楼进行房屋维修。主要为外墙恢复饰面、外墙恢复保温、屋面防水改造、雨水管更换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一标段:937.7737万元;二标段:374.0999万元;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医高专家属楼房屋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
一标段:凯撒花园位于东至临河街,西临伊通河,北至南湖大路,南临经开三区。天华苑位于东至仙台大街,西至深圳街、北至自由大路,南临建业花园小区;
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具体位于东方广场北侧,医高专校区内,西临洋浦大街。
2.7计划工期:一标段:2023年6月至206月;二标段: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2〕47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为准);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21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1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投标时2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重复,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照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对已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6时00分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下同):2023年5月2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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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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