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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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招标人为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监理)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规模:F02精装修面积:20613.9平方米。
2.4项目地点:朝阳区永春镇兴博路以南、丙五十三街以东。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起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至2022年12月3)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至2023年05月0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招标人为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02地块装饰装修工程(监理)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规模:F02精装修面积:20613.9平方米。
2.4项目地点:朝阳区永春镇兴博路以南、丙五十三街以东。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起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至2022年12月3)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至2023年05月0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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