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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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由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投审〔2023〕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新兴县财政和新兴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公司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新兴县市政服务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广东省云浮林场山塘工区。
2.2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45230.1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500吨/天),1座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50立方米/天),1座飞灰填埋场,1座办公管理用房,1座生产辅助用房,以及配套的道路、绿化、输电及厂用电、给排水设施等。(上述建设规模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拟,仅供参考,投标时由设计人在此基础上自行确定设计方案,最终以发包人及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2.3招标范围: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全部专业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以及后续服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2.4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招标人在合同约定的限期3历天内,按实际工程进度通知设计人进行工程设计。中标人应在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2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含项目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内完成补充、修改。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超过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设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并处于有效状态。
3.4投标人须已按云建通〔2021〕15号文、云建市18号文有关规定办理信用管理手续,持有“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件,投标人最新月度信用评价等级须为B级或以上。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 5 月 22 日09时30分。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由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投审〔2023〕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新兴县财政和新兴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公司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新兴县市政服务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广东省云浮林场山塘工区。
2.2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45230.1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500吨/天),1座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50立方米/天),1座飞灰填埋场,1座办公管理用房,1座生产辅助用房,以及配套的道路、绿化、输电及厂用电、给排水设施等。(上述建设规模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拟,仅供参考,投标时由设计人在此基础上自行确定设计方案,最终以发包人及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2.3招标范围: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全部专业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以及后续服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2.4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招标人在合同约定的限期3历天内,按实际工程进度通知设计人进行工程设计。中标人应在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2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含项目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内完成补充、修改。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超过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设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并处于有效状态。
3.4投标人须已按云建通〔2021〕15号文、云建市18号文有关规定办理信用管理手续,持有“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件,投标人最新月度信用评价等级须为B级或以上。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 5 月 22 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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