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还建项目屋面防水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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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还建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6-420550-89-01-967930)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宜昌产投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老库区土地增值收益。根据双方代建协议,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的一切事宜。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受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屋面防水保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沙湾路与桂湖路交汇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1562.27平方米(约242.34亩),总建筑面积44842.59平方米(新建),总仓容15.078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还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平房仓、综合辅助用房、办公楼、食堂及倒班宿舍、门房、一站式服务中心、检化验楼的屋面防水保温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
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范围内的保温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
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的施工类“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 “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为2023年05月0
至2023年05月1
23时30分止。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为2023年05月2
09时00分。
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还建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6-420550-89-01-967930)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宜昌产投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老库区土地增值收益。根据双方代建协议,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的一切事宜。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受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屋面防水保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沙湾路与桂湖路交汇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1562.27平方米(约242.34亩),总建筑面积44842.59平方米(新建),总仓容15.078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央储备粮宜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还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平房仓、综合辅助用房、办公楼、食堂及倒班宿舍、门房、一站式服务中心、检化验楼的屋面防水保温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范围内的保温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的施工类“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 “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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