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安达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临空云创产业园项目(一期)园区市政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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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安达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临空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201-410173-04-01-4788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安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区市政景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安达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临空云创产业园项目(一期)园区市政景观工程
2.2 项目编号:HG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583.04平方米(约107.32亩)。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41771.70㎡,建筑面积58451.10㎡,景观面积约22753㎡。
2.4招标范围:郑州临空云创产业园北区图纸范围内(南北区以11#楼南侧道路南外边线为界)工作内容,包含场区道路、室外铺装、景观、绿化、围墙、海绵城市、安装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绿化电气工程、雨水/污水/废水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范围内的全部采购、施工内容(招标人单独发包工程除外)。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工 期:18历天(具体进场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5月2-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为准。
3.5需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9时00分至2023年5月217时00分(北京)参与招标文件下载
郑州航空港安达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临空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201-410173-04-01-4788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安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区市政景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安达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临空云创产业园项目(一期)园区市政景观工程
2.2 项目编号:HG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583.04平方米(约107.32亩)。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41771.70㎡,建筑面积58451.10㎡,景观面积约22753㎡。
2.4招标范围:郑州临空云创产业园北区图纸范围内(南北区以11#楼南侧道路南外边线为界)工作内容,包含场区道路、室外铺装、景观、绿化、围墙、海绵城市、安装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绿化电气工程、雨水/污水/废水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范围内的全部采购、施工内容(招标人单独发包工程除外)。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工 期:18历天(具体进场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5月2-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为准。
3.5需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9时00分至2023年5月217时00分(北京)参与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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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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