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QSL-SG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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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的澄浦路与现状强胜路交叉口东侧,桩号KO+000,道路路线总体大致呈东西走向,横跨界浦港及防汛通道,在桩号K0+960处与豆芽生产基地东侧道路平交(T型交叉口),终点止于昆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山镇)的在建312国道路边,终点桩号K1+136.428。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兼二级公路,设计时速50km/h。
本项目桥梁分主桥及引桥两部分,主桥跨界浦港,两侧接引桥,主桥采用挂篮悬臂浇筑的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采用组合小箱梁。
项目合同投资额约1.5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自2023年1月开工,至2006月3竣工。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所需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包件号GJX01)1个包件。详细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3.6《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设物【2021】555号)。
2.4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钢绞线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至2023年5月1,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的澄浦路与现状强胜路交叉口东侧,桩号KO+000,道路路线总体大致呈东西走向,横跨界浦港及防汛通道,在桩号K0+960处与豆芽生产基地东侧道路平交(T型交叉口),终点止于昆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山镇)的在建312国道路边,终点桩号K1+136.428。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兼二级公路,设计时速50km/h。
本项目桥梁分主桥及引桥两部分,主桥跨界浦港,两侧接引桥,主桥采用挂篮悬臂浇筑的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采用组合小箱梁。
项目合同投资额约1.5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自2023年1月开工,至2006月3竣工。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所需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包件号GJX01)1个包件。详细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3.6《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设物【2021】555号)。
2.4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钢绞线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至2023年5月1,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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