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闽宁镇高速入口落地立柱宣传牌--21米高宣传牌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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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Y-2023-012
项目名称:闽宁镇高速入口落地立柱宣传牌--21米高宣传牌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7175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7175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闽宁镇高速入口落地立柱宣传牌--21米高宣传牌工程,广告牌总高度21m,板面高度5m,板面宽度16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71 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5月0 至 2023年05月1,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NXTY-2023-012
项目名称:闽宁镇高速入口落地立柱宣传牌--21米高宣传牌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7175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7175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闽宁镇高速入口落地立柱宣传牌--21米高宣传牌工程,广告牌总高度21m,板面高度5m,板面宽度16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71 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5月0 至 2023年05月1,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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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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