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8局重庆至黔江铁路、20局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房建、21局大理福门项目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在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6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6标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型钢进行二次招标。
1.2在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巴南区住建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1.3在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大理福门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大理福门项目部,已由大理市海东开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6标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合同金额26.07亿元,合同工期 66月,开工日期:2020年5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主要工程:桥梁10座(张家湾双线大桥、麦子坝双线大桥、水江车站道岔多线特大桥、水江大道双线特大桥、土砖房双线中桥、石蛋溪双线中桥、鱼泉双线特大桥、杨家坪双线中桥、水口庙双线特大桥、石垭村双线大桥),4667延米;隧道10座(楠竹山隧道、李家湾一号隧道、李家湾二号隧道、大坪隧道、徐家堡隧道、大林隧道、平桥隧道、李子湾一号隧道、李子湾二号隧道、马家湾隧道),23548m;路基总长2.3Km,包含车站1座(水江北站);辅助横洞3座(楠竹山1号横洞、楠竹山2号横洞、徐家堡横洞),3062延米;渡槽2座;涵洞6座;无砟道床61.065公里。
2.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合同金额 2.465亿元,合同工期26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10月,竣工日期:2025年1月。主要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27435.9㎡,由小高层、车库、配套用房等组成。
2.1.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大理福门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市 经济开发区(县)。合同金额 2.3亿元,合同工期19月,开工日期:2023年2 月,竣工日期:209月。主要工程:共7个单位工程,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层数3-15层,地下1层,地上2-15层,基础形式为:PHC600预应力管桩,桩筏基础。其他:包括大理福门国际健康中心6栋高层住宅(1#、2#、3#、6#、7#、8#楼)、1栋物业用房(12#)及地下室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材包件(18局重庆至黔江铁路)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等材料,其中至少包含1份“ 铁路建设项目 ” 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被建设单位列为不良供应商的;被国铁集团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因质量原因被国铁集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商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钢材CQGC01包件:直条螺纹钢无法保证按9米或12米两种定尺随时交货的生产商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3年5月17时00分。
1.1在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6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6标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型钢进行二次招标。
1.2在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项目经理部,已由重庆市巴南区住建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1.3在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大理福门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大理福门项目部,已由大理市海东开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6标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合同金额26.07亿元,合同工期 66月,开工日期:2020年5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主要工程:桥梁10座(张家湾双线大桥、麦子坝双线大桥、水江车站道岔多线特大桥、水江大道双线特大桥、土砖房双线中桥、石蛋溪双线中桥、鱼泉双线特大桥、杨家坪双线中桥、水口庙双线特大桥、石垭村双线大桥),4667延米;隧道10座(楠竹山隧道、李家湾一号隧道、李家湾二号隧道、大坪隧道、徐家堡隧道、大林隧道、平桥隧道、李子湾一号隧道、李子湾二号隧道、马家湾隧道),23548m;路基总长2.3Km,包含车站1座(水江北站);辅助横洞3座(楠竹山1号横洞、楠竹山2号横洞、徐家堡横洞),3062延米;渡槽2座;涵洞6座;无砟道床61.065公里。
2.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合同金额 2.465亿元,合同工期26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10月,竣工日期:2025年1月。主要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27435.9㎡,由小高层、车库、配套用房等组成。
2.1.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大理福门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市 经济开发区(县)。合同金额 2.3亿元,合同工期19月,开工日期:2023年2 月,竣工日期:209月。主要工程:共7个单位工程,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层数3-15层,地下1层,地上2-15层,基础形式为:PHC600预应力管桩,桩筏基础。其他:包括大理福门国际健康中心6栋高层住宅(1#、2#、3#、6#、7#、8#楼)、1栋物业用房(12#)及地下室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材包件(18局重庆至黔江铁路)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等材料,其中至少包含1份“ 铁路建设项目 ” 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被建设单位列为不良供应商的;被国铁集团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因质量原因被国铁集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商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钢材CQGC01包件:直条螺纹钢无法保证按9米或12米两种定尺随时交货的生产商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3年5月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某部-某部微生物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28
- 云岩区黔灵医院关于云岩区黔灵医院中药颗粒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1-28
- 仙居电厂推力外循环油冷器集装加工件一批成品采购-采购公告 2024-11-28
- 陕建三建-第八工程公司-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拟对潍坊万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服务外包任务招标公告 2024-11-28
- 哈夫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8
- 潍坊市中医院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煎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8
- 北京大学怀密医学中心1-2宿舍楼1-3宿舍楼1-5宿舍楼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28
- 阜新市中心医院辽西肿瘤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内镜清洗工作站及内镜清洗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8
- 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西片区球墨铸铁管及配件专项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8
- 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