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病理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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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病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1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1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日内完成相关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所投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05-06 15:22:31 至 2023-05-12 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3-05-29 09:00:00(北京)(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病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1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1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818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18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日内完成相关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所投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05-06 15:22:31 至 2023-05-12 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2023-05-29 09:00:00(北京)(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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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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