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河发电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全厂噪声治理及建筑景观美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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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后查看受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云河发电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全厂噪声治理及建筑景观美化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云河发电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全厂噪声治理及建筑物景观美化提升工程所涉及到的详细设计、供货、安装和配合环保验收工作,并确保通过由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1.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4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承包人在册的正式员工(提供至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在一个或以上噪声治理工程类似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截止
前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8)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7点情况的声明函。
3.1.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3.2业绩要求
(1)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火电厂噪声治理项目的已完工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业绩已通过环保验收。国内火电厂是指:单机容量350MW及以上燃气机组项目,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项目。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
、验收
等内容的业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用户验收证明等资料才为有效业绩;完工业绩以用户验收
为准。
4. 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
至 2023年05月1
,每日
9时30分至11时30分,
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云河发电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全厂噪声治理及建筑物景观美化提升工程所涉及到的详细设计、供货、安装和配合环保验收工作,并确保通过由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1.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4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承包人在册的正式员工(提供至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在一个或以上噪声治理工程类似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截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8)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7点情况的声明函。
3.1.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3.2业绩要求
(1)2018年1月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
4. 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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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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