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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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已由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招标人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泰村片区,涉及范围主要包括3个区域,其中A区约33000m*,E区约2700㎡,F区约 20000㎡,总计约为55700 ㎡。项目对邹区镇泰村片区涉及范围内已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开挖后转运处置及污染土壤处置,消除环境风险,避免污染扩散。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包括对3个区域内上层杂填土清挖回填、垃圾开挖、转运及终端处置、污染土壤外运及规范化终端处置、污染水外运及规范化终端处置、清洁土回填至原基坑等。垃圾处置总量预计约12.54万吨。
2.1.3质量等级要求:按施工合同执行。
2.1.4计划开竣工:按施工合同执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地下垃圾、污染土壤清挖、场地废水经过预处理达标后转运至处置单位合规处置过程进行监理。对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以及对场地处置的安全施工的进行监理,确保处置工作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置过程中监测大气、水、噪声等各项数据;以驻场、旁站或巡视等实施监理,提交监理过程有关报告。
工程监理:从参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协助工作、施工阶段监理、交(竣)工交付使用期, 及完成应承担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归档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止。监理单位依据本合同履行并完成其全部合同义务,双方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监理单位为承担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理责任进行周密策划,制定目标和实施目标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协助工作。(2)施工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等过程。包括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的工程监理。另外,对第三方处置单位接收过程进行监理。(3)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零星项目。(4)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5)处置工程竣工,编制工程监理报告交发包人存档。
环境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对处置工程进行环境监理,对实施工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等问题进行监督管理。(2)对清挖、暂存进行监控,防止二次污染。(3)审核项目中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4)组建环境监理小组。处置施工期间,环境监理机构采取巡视、旁站、组织监测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5)对发包人负责,同时为生态环境行政部门服务,协调项目施工与环境管理的关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完善环境监理档案管理。(6)协助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期环保宣传和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环保手续,防止施工期污染。(7)对处置过程实施监测,监测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并将监测报告附在监理报告中。(8)协助施工单位配合好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环保审查和环保验收工作。(9)协助发包人配合好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11)处置工程竣工后,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协助配合第三方验收,该报告必须通过验收。(12)投标人不具备检测资质的,应将此部分任务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单位负责。
2.3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且通过专家组验收、有关书面及电子文件资料归档完备、质保期结束,所有与地块修复项目有关的各项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时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确定环境监理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单位且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主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如出现一家联合体协办单位同时与两家及两家以上联合体主办单位组成联合体情况,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投标资格。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及相应的负责人均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系统)“主体库”。
3.3 其他报名条件: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往前推算)以来,从事过污染场地修复、固废应急处置工程的环境监理;
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原件扫描后在投标截止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系统)“主体库”):监理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3年05月0至投标截止日前;
五、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为:2023年05月309时30分。
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已由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招标人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泰村片区,涉及范围主要包括3个区域,其中A区约33000m*,E区约2700㎡,F区约 20000㎡,总计约为55700 ㎡。项目对邹区镇泰村片区涉及范围内已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开挖后转运处置及污染土壤处置,消除环境风险,避免污染扩散。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包括对3个区域内上层杂填土清挖回填、垃圾开挖、转运及终端处置、污染土壤外运及规范化终端处置、污染水外运及规范化终端处置、清洁土回填至原基坑等。垃圾处置总量预计约12.54万吨。
2.1.3质量等级要求:按施工合同执行。
2.1.4计划开竣工:按施工合同执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地下垃圾、污染土壤清挖、场地废水经过预处理达标后转运至处置单位合规处置过程进行监理。对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以及对场地处置的安全施工的进行监理,确保处置工作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置过程中监测大气、水、噪声等各项数据;以驻场、旁站或巡视等实施监理,提交监理过程有关报告。
工程监理:从参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协助工作、施工阶段监理、交(竣)工交付使用期, 及完成应承担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归档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止。监理单位依据本合同履行并完成其全部合同义务,双方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监理单位为承担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理责任进行周密策划,制定目标和实施目标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协助工作。(2)施工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等过程。包括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的工程监理。另外,对第三方处置单位接收过程进行监理。(3)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零星项目。(4)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5)处置工程竣工,编制工程监理报告交发包人存档。
环境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对处置工程进行环境监理,对实施工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等问题进行监督管理。(2)对清挖、暂存进行监控,防止二次污染。(3)审核项目中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4)组建环境监理小组。处置施工期间,环境监理机构采取巡视、旁站、组织监测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5)对发包人负责,同时为生态环境行政部门服务,协调项目施工与环境管理的关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完善环境监理档案管理。(6)协助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期环保宣传和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环保手续,防止施工期污染。(7)对处置过程实施监测,监测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并将监测报告附在监理报告中。(8)协助施工单位配合好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环保审查和环保验收工作。(9)协助发包人配合好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11)处置工程竣工后,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协助配合第三方验收,该报告必须通过验收。(12)投标人不具备检测资质的,应将此部分任务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单位负责。
2.3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且通过专家组验收、有关书面及电子文件资料归档完备、质保期结束,所有与地块修复项目有关的各项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时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 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总监专业、等级 |
01 | 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项目 | 140万元 |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环境监理: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往前推算)以来,从事过污染场地修复、固废应急处置工程的环境监理。 |
项目负责人(环境监理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工程监理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确定环境监理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单位且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主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如出现一家联合体协办单位同时与两家及两家以上联合体主办单位组成联合体情况,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投标资格。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及相应的负责人均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系统)“主体库”。
3.3 其他报名条件: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往前推算)以来,从事过污染场地修复、固废应急处置工程的环境监理;
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原件扫描后在投标截止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系统)“主体库”):监理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3年05月0至投标截止日前;
五、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为:2023年05月3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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