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朔州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水文地质勘查、监测井建设工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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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朔州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水文地质勘查、监测井建设工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本采购项目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朔州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水文地质勘查、监测井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2023年3月1会议纪要批复/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预算。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 一、采购项目简介
·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朔州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水文地质勘查、监测井建设工程项目
· 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 1.3注册后查看
·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
·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6采购项目概况:朔州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是我公司2022年中标的“朔州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的子项目,该项目需要在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新建监测井,进行土壤、地下水、渗滤液监测,并且出具水文地质报告,目前我公司尚不具备新建监测井及水文地质勘察技术力量。因此,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该项目新建监测井及水文地质报告编制工作。
·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2.1采购范围:朔州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新建监测井及水文地质报告编制工作。
·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 2.3服务期:共2个月,从2023年5月开始至2023年6月3交工(交付)。
·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
· 2.5服务要求:其成果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和省级、市级质控要求。
· 2.6采购限价:96.8828万元。
· 2.7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钻探专业等专业);
·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以签订为准)至少完成过三项类似(勘查或地灾治理或水井施工等)业绩;
·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或2021年度经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4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谈判文件获取:2023年5月18:00~2023年5月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下同);
· 一、采购项目简介
·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朔州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水文地质勘查、监测井建设工程项目
· 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 1.3注册后查看
·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
·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6采购项目概况:朔州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是我公司2022年中标的“朔州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的子项目,该项目需要在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新建监测井,进行土壤、地下水、渗滤液监测,并且出具水文地质报告,目前我公司尚不具备新建监测井及水文地质勘察技术力量。因此,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该项目新建监测井及水文地质报告编制工作。
·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2.1采购范围:朔州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新建监测井及水文地质报告编制工作。
·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 2.3服务期:共2个月,从2023年5月开始至2023年6月3交工(交付)。
·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朔州市。
· 2.5服务要求:其成果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和省级、市级质控要求。
· 2.6采购限价:96.8828万元。
· 2.7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钻探专业等专业);
·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以签订为准)至少完成过三项类似(勘查或地灾治理或水井施工等)业绩;
·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或2021年度经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4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谈判文件获取:2023年5月18:00~2023年5月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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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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