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二路(丙十一街-乙六街)(道路、排水、桥梁)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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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GJ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二路(丙十一街-乙六街)(道路、排水、桥梁)已经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文件长莲发改审批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方式,部分资金拟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解决,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二路(丙十一街-乙六街)(道路、排水、桥梁);
2.2建设规模:康二路道路等级为区域内的城市支路,工程起点拟建丙十一街,工程终点乙六街,道路全长636.551米,红线宽度20米,单幅路,双向2车道;康二路跨流沙河(0+493.5)处,在此处新建一座3孔13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矮T梁桥。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排水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6招标控制价:23.6016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年(2020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信誉要求: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重点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和抽检频次,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申请资质时不适用承诺制办理,不得参与年度各类评先选优,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5月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116时00分,注册后查看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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