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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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各区县范围内污水厂。
3、招标范围:盐城城东污水厂、盐都9个污水处理厂、大丰5个污水厂、盐城开发区2座泵站、阜宁1个污水厂、滨海14个污水厂、东台11个污水厂、射阳12个污水厂合计55处。具体详见采购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325万元,单价限价0.85万元/吨。,招标人拒绝高于上述招标控制价(单价及总价)的投标报价。
5、服务期:根据各合资子公司生产需要单独签订不同服务期限的处置合同。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内到现场提供服务,乙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负责危险废物装车工作,确保收集处置全过程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并及时在平台进行申报。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企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 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023年5月13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获取招标文件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各区县范围内污水厂。
3、招标范围:盐城城东污水厂、盐都9个污水处理厂、大丰5个污水厂、盐城开发区2座泵站、阜宁1个污水厂、滨海14个污水厂、东台11个污水厂、射阳12个污水厂合计55处。具体详见采购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325万元,单价限价0.85万元/吨。,招标人拒绝高于上述招标控制价(单价及总价)的投标报价。
5、服务期:根据各合资子公司生产需要单独签订不同服务期限的处置合同。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内到现场提供服务,乙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负责危险废物装车工作,确保收集处置全过程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并及时在平台进行申报。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企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 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023年5月13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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