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全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标准,并提供其中一个品种质量证明文件(提供出厂质量标准或质量检验报告)。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人的生产需求和小批量送货要求,接到招标人要求具备24小时内到货保障能力。
3.1.8 投标人产品运输自有车辆提供权属证明,无自有车辆的提供第三方物流运输协议。
3.1.9 供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牛皮纸和纱管纸采购发票复印件各一份
3.1.10 提供纸管生产能力和生产设备清晰图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 :2023年5月 12:00至2023年5月1 16:00(北京 ,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