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处理场隔油罐、污油脱水罐、储泥罐清理及油泥无害化处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处理场隔油罐、污油脱水罐、储泥罐清理及油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2023费用计划,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大庆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处理场隔油罐、污油脱水罐、储泥罐清理产生约7500吨油泥的无害化处置服务招标(数量以实际清理出的油泥计量为准)。
2.2招标范围: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处理场两座隔油罐(10000 m3 /座)清理,预计产生油泥6000 吨;污油脱水罐四座(500 m3/座),预计产生油泥700吨;储泥罐两座(1000 m3 /座)清理,预计产生油泥800 吨,数量以实际清理出的油泥计量为准。清理包括隔油罐、污油脱水罐、储泥罐的清理作业、对清理出的油泥提供运输车辆(罐车)和装卸车服务,并运输至中标单位自有装置,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置。
2.3服务要求:隔油罐、污油脱水罐、储泥罐底部清出的油泥用罐车运至中标单位自有装置,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置。隔油罐、污油脱水罐、储泥罐清理结束后现场要打扫干净(7个罐的罐底,人工装袋清理干净,达到动火条件),物料、工具、杂物等清理干净,按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完成清罐工作。中标人提供包装服务和防渗包装袋。油泥的包装、暂存、拉运和处置要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油泥拉运期间确保每天拉运400吨油泥出厂,人员满足现场施工作业量要求,并且每天按规定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
2.6其他要求:
1)服务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服务过程中满足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清运转移,处置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或副产物需合规处置,务必确保处置全过程合规合法。危险废物在装卸车过程中及装载到运输车辆后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服务商承担。服务期间确保机具、人员、车辆等全过程满足服务要求。
2)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事故,由服务方负责,给大庆炼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服务方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完好率100%;确保安全行使,无事故,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经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进行网站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进行网站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3.3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黑龙江省内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与投标人签订运输协议的企业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并承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被禁用。黑龙江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该危险废物。投标人如果是黑龙江省内企业,已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禁止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无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则否决投标。
3.4人员要求:
3.4.1承诺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4.2外部工程建设、装置设备检维修和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要求: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企业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且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4.3承诺清洗人员按要求穿戴防静电服装,清洗人员配齐靴子、口罩、橡胶手套、强光防爆手电、便携式报警器。投标人必须承诺人员确保在接到废物转移通知后72小时内,保证废物随时产生随时清运出厂处置的条件,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质。投标人必须承诺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转移废物出厂时,投标人要免费为招标人提供废物暂存所需的设施和人员,直至可以将废物转移出厂。
3.4.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过程中以书面形式承诺与从事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所有人员投保涵盖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装置从事施工期间的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
3.5机具要求:承诺所使用设备、设施、管道、工具符合大庆炼化公司的防火、防爆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有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承诺使用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
3.6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使用的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提供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果无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
3.7业绩要求:合同签订
业绩证明形式: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合同,其中HW08类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还需提供与合同相应的废物处置转移联单影印件。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危险废物HW08类废物的具体处置方式,处置的工艺流程,副产物(废渣、废水等)的去向。废渣、废水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处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第三方的处置协议。
3.8.2如果投标人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权限已被禁止使用,将否决投标。
3.8.3投标人承诺按照甲方进度要求进行清罐。
3.8.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8.5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5-09 15:00:00至 2023-05-15 09: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油田公司、气田公司越野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达分公司滤芯、皮卡配件、装载机配件、推土机配件、平地机配件、压路机配件、钻机配件、空压机配件、五金材料、附属油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 有限湛江-涠洲12-2油田对讲机、电流记录仪采购-20250423招标公告 2025-04-23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油服湛江装备-041676-982、944指梁气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SCADA系统专项维护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3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油田维护改造投资项目地基承载力及质量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2025-04-23
- 年度采购项目柴油一批采购公告 2025-04-23
-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数字化移交采购公告 2025-04-23
-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公告 2025-04-23
-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气化风机及电加热器设备采购公告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