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编制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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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NA052号(招标编号)的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编制(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政办明传〔2020〕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注册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编制(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南安市;
2.3.工程建设规模: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一期建设用地的东侧,招联路以西,双凤路以北。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3612 m²,总建筑面积为980m²。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
2.5.2内容:设计包含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
2.5.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2.5.4工程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
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且从业范围包括“古建筑”,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 9 日08时00分至2023年5 月 17 日08时30分,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NA052号(招标编号)的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编制(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政办明传〔2020〕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注册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编制(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南安市;
2.3.工程建设规模: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一期建设用地的东侧,招联路以西,双凤路以北。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3612 m²,总建筑面积为980m²。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
2.5.2内容:设计包含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
2.5.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2.5.4工程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且从业范围包括“古建筑”,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 9 日08时00分至2023年5 月 17 日08时30分,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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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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