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可视化生物痕迹提取箱采购公告
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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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查看受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可视化生物痕迹提取箱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
2、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可视化生物痕迹提取箱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
4、所属行业:工业
5、预算金额:35万元
6、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7、采购需求:可视化生物痕迹提取箱一套,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且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
(1)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谈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2)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谈判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2023年5月1
至2023 年 5月1
。
售价:300元/份,否则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
:2023年5月 1
14点30 分(北京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
2、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可视化生物痕迹提取箱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
4、所属行业:工业
5、预算金额:35万元
6、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7、采购需求:可视化生物痕迹提取箱一套,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
(1)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谈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2)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售价:300元/份,否则不予受理。


1、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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