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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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消防器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为连接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金融城片区及龙泉地区的城区南部外围加密线。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实施范围为双流机场T2航站楼站~龙泉站,工程合同总价为129.3亿元。线路主要沿双流区大件路、高新区府城大道、锦江区南三环、龙泉驿区陵川路敷设,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全长约27.74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24座,其中14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为1170m;一期工程设1段1场,分别为高碑坝车辆基地和洪家桥停车场;2座主所,分别为高碑坝主所和洪家桥主所。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方案,对30号线一期末端2站3区间线路进行调整后增设车站1座,线路长度增加1.24km,取消洪家桥停车场。2.2招标范围及采购数量: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消防器材产品供货、服务范围为产品的设计、设计联络、BIM模型、检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测试、试验、完工测试、调试检验、安全评估、开通、试运行、产品性能确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数量详见附件1:消防器材采购招标清单,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3: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常规设备风水电专业II、III类设备材料用户需求书(2022年4月版)(阀门及消防器材招标)。2.4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计划供货日期: 2023年6月2~209月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日期)。计划服务日期: 2023年6月2~209月3(不含质量保证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近5年)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码头、车站、发电厂以及其它大型公共设施、建筑项目的消防器材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单位、参与合同签署单位、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四川省、中交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同时,要求至少1个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质量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5其他要求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5.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3.5.3投标人应提供2019至2021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5月116时00分至2023年5月117时00分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为连接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金融城片区及龙泉地区的城区南部外围加密线。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实施范围为双流机场T2航站楼站~龙泉站,工程合同总价为129.3亿元。线路主要沿双流区大件路、高新区府城大道、锦江区南三环、龙泉驿区陵川路敷设,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全长约27.74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24座,其中14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为1170m;一期工程设1段1场,分别为高碑坝车辆基地和洪家桥停车场;2座主所,分别为高碑坝主所和洪家桥主所。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方案,对30号线一期末端2站3区间线路进行调整后增设车站1座,线路长度增加1.24km,取消洪家桥停车场。2.2招标范围及采购数量: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消防器材产品供货、服务范围为产品的设计、设计联络、BIM模型、检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测试、试验、完工测试、调试检验、安全评估、开通、试运行、产品性能确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数量详见附件1:消防器材采购招标清单,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3: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常规设备风水电专业II、III类设备材料用户需求书(2022年4月版)(阀门及消防器材招标)。2.4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计划供货日期: 2023年6月2~209月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日期)。计划服务日期: 2023年6月2~209月3(不含质量保证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近5年)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码头、车站、发电厂以及其它大型公共设施、建筑项目的消防器材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单位、参与合同签署单位、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必须一致。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四川省、中交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同时,要求至少1个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质量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5其他要求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5.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3.5.3投标人应提供2019至2021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5月116时00分至2023年5月117时00分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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