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医院绿化养护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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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注册后查看就其绿化养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采取自愿形式,择优选用的方式。
二、资格要求
1、需为在丽水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企业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3、参与投标单位要有绿地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方案、养护队伍的配置、管理等;
4、同等条件下,为医院提供过满意养护工作的承包方可优先考虑。
三、报价
报价:应包括医院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即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人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包括材料费、人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枯废树枝清理处置、养护工具、药物、肥料、办公费、管理费等);
四、风险责任承诺
1、承包方工人在工作内所发生的工伤等意外事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承包方要按招标文件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承包方在经验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医院无关;
4、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正常运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五、项目内容
1、日常绿化养护范围:本院区所有绿地(含屋顶绿化)绿化养护面积为医院范围内绿化(含屋顶及草花约30平方米)。具体绿化面积、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以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测丈量为准。
2、养护内容包含绿地的浇水、修剪、除草、施肥、除虫、松土、乔木修枝、枯废树枝清理处置等。配合医院盆花搬运及养护工作。
3、草花更换要求:一年5期更换,种植密度按49株/㎡。
4、材料更换范围:医院季节性草花及部分自然折损的木本苗木。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肥料、药物、草花种子、绿化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如喷水、修剪、锄草、治虫等必要机械设施)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一切费用。
七、养护期限
绿化养护管理托管从2023年7月起至2026月3结束,每月检查绿化养护工作并上报绿化养护情况。年终对当年度养护管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有权提前解除承包合同;
八、项目管理要求
1、自觉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绿化养护不得影响或干扰正常的医疗工作。医院相关部门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指出管理人员绿化养护工作的不足之处时,管理人员须无条件按期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承包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向院方相关部门提供绿化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段,养护内容、养护耗材、养护指标、人员安排等;
3、院方有重要活动或会议安排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组织力量及时,全面做好绿化养护工作,确保出效果、树形象,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4、承包方的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操作;
5、承包方必须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6、承包方必须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加强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托管方自行负责,一切地方矛盾由承包方自行协商解决;
7、养护期间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养护员工的工资费用,承包方因自身原因造成或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承包方负全责;
8、协议期间承包方不得擅自转包,承包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院方绿化养护工作,按照协议的养护要求认真做好绿化养护工作,否则对承包方存在的问题,经院方指出后仍屡教不改的视为托管方违约,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绿化养护质量要求
1、绿化养护按《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执行,对树木、花卉及草坪进行精心养护、保持其良好的生长状况;
2、及时清理绿化带、草坪内的石块、垃圾、杂草,及时修剪乔木的枯枝、损伤树枝等。做到绿地内无杂草、垃圾、杂物、枯废树枝,绿地与道路、绿地色块之间分隔清晰;
3、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对乔木、草坪、花卉、灌木进行浇水,且经常检查排灌情况,报纸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
4、承包方应根据植物生长态势和医院绿化的实际要求,有计划的做好植被施肥和更换、补种工作,按照院方要求一年内不得少于两次总体性施肥及松土;
5、承包方应有足够的人员做好日常绿地巡查和养护工作,保证院方绿地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各类原栽树木保活率达到99%以上,其中名贵树木应达到100%,同时应保持树干挺直、新栽树须立支撑,有倾斜的树木应及时扶正;
6、承包方应及时修剪草坪,保持草坪平整,草坪高度不超过175px,割草季度不少于2次,其中生长旺季每月不少于1次,同时,对草坪内的杂草、杂物必须及时拔除清理,不影响草坪的景观效果;
7、承包方应认真做好植保工作,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医院空气,身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在防治树木花草病虫害时,应杜绝有剩余的有毒液体倒入水池;
8、遇到灾害性气候,承包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护树、抗雪保树、抗寒保暖工作;
9、承包方应对灌木进行及时修剪,树木每年整枝抹芽各2次;合理调整,保证树木骨架均匀,树形圆整;色块和绿篱应勤修剪,保持平整,植物与花灌木的界线清晰、线条流畅,修剪应根据季节合理安全,同时充分利用绿地喷灌设施进行日常的叶面净化工作;
10、杂草清除,每年累计绿地除草6次以上,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水体、土质的安全,无污染、无危害;
11、院方绿化日常零星增补调整苗木,由承包方负责;
12、承包方应配合招标方做好养护管理的资料档案工作及配合招标方做好医院的园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3、养护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有招标方负责,院方根据绿化养护的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养护活动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对承包方的绿化养护或进行检查考评。发现承包方未达到丽水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或养护质量要求,对照考评表扣除相应的分数,并扣取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费用;对因承包方方养护失职而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由承包方赔偿,赔偿从承包款中扣除;
14、养护期间因承包方管理不善、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或设施损坏,承包方应将其恢复原貌、修整和赔偿,所有费用由承包方全额承担。
十、招标文件编制:
1、 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胶装(黏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
3、 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贴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内容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1响应单位名称;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满足招标文件第二条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文件
4.4单位法人授权书;
4.5针对本项目编写的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4.6、报价明细表(报价需包括更换草花费用、养护人工工资、药品肥料材料费、管理费等);
4.7、其他服务承诺等;
十一、其它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养护费每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每个季度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年金额的25%;
2、现场勘察要求:
响应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3、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
十二、 开标:2023年5月115:00(北京)
一、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采取自愿形式,择优选用的方式。
二、资格要求
1、需为在丽水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企业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3、参与投标单位要有绿地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方案、养护队伍的配置、管理等;
4、同等条件下,为医院提供过满意养护工作的承包方可优先考虑。
三、报价
报价:应包括医院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即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人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包括材料费、人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枯废树枝清理处置、养护工具、药物、肥料、办公费、管理费等);
四、风险责任承诺
1、承包方工人在工作内所发生的工伤等意外事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承包方要按招标文件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承包方在经验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医院无关;
4、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正常运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五、项目内容
1、日常绿化养护范围:本院区所有绿地(含屋顶绿化)绿化养护面积为医院范围内绿化(含屋顶及草花约30平方米)。具体绿化面积、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以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测丈量为准。
2、养护内容包含绿地的浇水、修剪、除草、施肥、除虫、松土、乔木修枝、枯废树枝清理处置等。配合医院盆花搬运及养护工作。
3、草花更换要求:一年5期更换,种植密度按49株/㎡。
4、材料更换范围:医院季节性草花及部分自然折损的木本苗木。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肥料、药物、草花种子、绿化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如喷水、修剪、锄草、治虫等必要机械设施)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一切费用。
七、养护期限
绿化养护管理托管从2023年7月起至2026月3结束,每月检查绿化养护工作并上报绿化养护情况。年终对当年度养护管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有权提前解除承包合同;
八、项目管理要求
1、自觉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绿化养护不得影响或干扰正常的医疗工作。医院相关部门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指出管理人员绿化养护工作的不足之处时,管理人员须无条件按期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承包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向院方相关部门提供绿化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段,养护内容、养护耗材、养护指标、人员安排等;
3、院方有重要活动或会议安排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组织力量及时,全面做好绿化养护工作,确保出效果、树形象,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4、承包方的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操作;
5、承包方必须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6、承包方必须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加强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托管方自行负责,一切地方矛盾由承包方自行协商解决;
7、养护期间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养护员工的工资费用,承包方因自身原因造成或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承包方负全责;
8、协议期间承包方不得擅自转包,承包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院方绿化养护工作,按照协议的养护要求认真做好绿化养护工作,否则对承包方存在的问题,经院方指出后仍屡教不改的视为托管方违约,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绿化养护质量要求
1、绿化养护按《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执行,对树木、花卉及草坪进行精心养护、保持其良好的生长状况;
2、及时清理绿化带、草坪内的石块、垃圾、杂草,及时修剪乔木的枯枝、损伤树枝等。做到绿地内无杂草、垃圾、杂物、枯废树枝,绿地与道路、绿地色块之间分隔清晰;
3、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对乔木、草坪、花卉、灌木进行浇水,且经常检查排灌情况,报纸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
4、承包方应根据植物生长态势和医院绿化的实际要求,有计划的做好植被施肥和更换、补种工作,按照院方要求一年内不得少于两次总体性施肥及松土;
5、承包方应有足够的人员做好日常绿地巡查和养护工作,保证院方绿地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各类原栽树木保活率达到99%以上,其中名贵树木应达到100%,同时应保持树干挺直、新栽树须立支撑,有倾斜的树木应及时扶正;
6、承包方应及时修剪草坪,保持草坪平整,草坪高度不超过175px,割草季度不少于2次,其中生长旺季每月不少于1次,同时,对草坪内的杂草、杂物必须及时拔除清理,不影响草坪的景观效果;
7、承包方应认真做好植保工作,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医院空气,身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在防治树木花草病虫害时,应杜绝有剩余的有毒液体倒入水池;
8、遇到灾害性气候,承包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护树、抗雪保树、抗寒保暖工作;
9、承包方应对灌木进行及时修剪,树木每年整枝抹芽各2次;合理调整,保证树木骨架均匀,树形圆整;色块和绿篱应勤修剪,保持平整,植物与花灌木的界线清晰、线条流畅,修剪应根据季节合理安全,同时充分利用绿地喷灌设施进行日常的叶面净化工作;
10、杂草清除,每年累计绿地除草6次以上,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水体、土质的安全,无污染、无危害;
11、院方绿化日常零星增补调整苗木,由承包方负责;
12、承包方应配合招标方做好养护管理的资料档案工作及配合招标方做好医院的园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3、养护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有招标方负责,院方根据绿化养护的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养护活动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对承包方的绿化养护或进行检查考评。发现承包方未达到丽水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或养护质量要求,对照考评表扣除相应的分数,并扣取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费用;对因承包方方养护失职而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由承包方赔偿,赔偿从承包款中扣除;
14、养护期间因承包方管理不善、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或设施损坏,承包方应将其恢复原貌、修整和赔偿,所有费用由承包方全额承担。
十、招标文件编制:
1、 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胶装(黏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
3、 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贴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所有内容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1响应单位名称;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满足招标文件第二条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文件
4.4单位法人授权书;
4.5针对本项目编写的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4.6、报价明细表(报价需包括更换草花费用、养护人工工资、药品肥料材料费、管理费等);
4.7、其他服务承诺等;
十一、其它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养护费每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每个季度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年金额的25%;
2、现场勘察要求:
响应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3、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
十二、 开标:2023年5月115: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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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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