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专项工程HA-2023TS-SG1、HA-2023GX-SG2、HA-2023GX-SG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2
收藏项目
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专项工程HA-2023TS-SG1、HA-2023GX-SG2、HA-2023GX-SG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设施〔2023〕13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淮路〔2023〕66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共3个施工标段,即HA-2023TS-SG1、HA-2023GX-SG2、HA-2023GX-SG3标段。
HA-2023TS-SG1标段为2023年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包括233国道、235国道等路段路侧防护提升约32km等工作,约600万元。
HA-2023GX-SG2标段包含343、233、205国道标线更新(双组份标线);343国道、247省道的标线施划(热熔350标线)及旧线打磨;5套单悬臂标志;约260万元。
HA-2023GX-SG3标段包含235国道,331、428、328、329、327、346、235省道标线更新(双组份标线);601、235、328省道标线施划(热熔350标线);5套单悬臂标志;约230万元。
(后期工程量变数大,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以此主张任何权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情况,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HA-2023TS-SG1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拆除护栏、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HA-2023GX-SG2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标志、标线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3)HA-2023GX-SG3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标志、标线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0
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若是总包工程的业绩须体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金额是否超过200万元,下同)。
备注:投标人如果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
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
”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若是总包工程的业绩须体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金额是否超过200万元);
④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0本项目HA-2023GX-SG2、HA-2023GX-SG3标段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得分给予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得分参加评审。
4.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2023年05月13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
2023年06月0
09时30分。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23年06月0
09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设施〔2023〕13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淮路〔2023〕66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共3个施工标段,即HA-2023TS-SG1、HA-2023GX-SG2、HA-2023GX-SG3标段。
HA-2023TS-SG1标段为2023年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包括233国道、235国道等路段路侧防护提升约32km等工作,约600万元。
HA-2023GX-SG2标段包含343、233、205国道标线更新(双组份标线);343国道、247省道的标线施划(热熔350标线)及旧线打磨;5套单悬臂标志;约260万元。
HA-2023GX-SG3标段包含235国道,331、428、328、329、327、346、235省道标线更新(双组份标线);601、235、328省道标线施划(热熔350标线);5套单悬臂标志;约230万元。
(后期工程量变数大,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以此主张任何权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情况,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HA-2023TS-SG1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拆除护栏、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HA-2023GX-SG2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标志、标线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3)HA-2023GX-SG3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标志、标线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
备注:投标人如果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0本项目HA-2023GX-SG2、HA-2023GX-SG3标段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得分给予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得分参加评审。
4.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江西省科技馆展教服务外包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丘北县精神康复示范社区创建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4
- 中宁县公安局城区居民小区出入口和农村重点地区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大连新机场项目自卸车、履带式挖掘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中交建筑赤峰中环路项目排水管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4
- 和平区市容治理项目道路及绿化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2025-04-04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4标项目自购物资(中空锚杆)竞谈公告(一次)招标公告 2025-04-04
- 章贡区章贡区赣江街道蕻菜塘社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运营管理(网)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新疆项目彩钢大棚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新疆项目活动板房招标公告 2025-04-04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中宁县公安局城区居民小区出入口和农村重点地区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网络安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吴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重大课题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包二)招标公告
- 县以上建成区0﹒1米航摄影像获取及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2025招标公告
- 2025年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第三方评估项目2025招标公告
- 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三期工程家具类采购2025招标公告
- 智能解译样本库和地物光谱库建立技术服务2025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