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八分之七馈线及配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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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八分之七馈线及配件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VMI)。
(1)招标内容及数量:采购7/8馈线800千米、N型公头14.2万个。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996.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数量及额度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或至联通集团集采框架产品上架完成之日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3)份额管控:按(各项物资中标不含税单价*预估数量的合计)进行管控;
(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5)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吉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7)保修期:验收合格后3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2人,排名第一中标人中标份额60%,排名第二中标人中标份额4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8馈线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0元/米;N型公头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9元/个。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
2.3 本项目采购的国产设备/产品应由供应商原厂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产品允许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2.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7/8馈线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须由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并带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测试结论为合格。检测报告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查询电话及查询截图,并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若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7 投标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8 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发布的《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9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所有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10 投标人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书。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2.13 IP 、MAC地址校验:招标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串通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4 如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电话、注册邮箱等资料以及招标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5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④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⑤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⑥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⑩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的为2023年5月118时至2023年5月217时(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VMI)。
(1)招标内容及数量:采购7/8馈线800千米、N型公头14.2万个。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996.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数量及额度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或至联通集团集采框架产品上架完成之日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3)份额管控:按(各项物资中标不含税单价*预估数量的合计)进行管控;
(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5)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吉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7)保修期:验收合格后3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2人,排名第一中标人中标份额60%,排名第二中标人中标份额4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8馈线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0元/米;N型公头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9元/个。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
2.3 本项目采购的国产设备/产品应由供应商原厂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产品允许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2.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7/8馈线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须由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并带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测试结论为合格。检测报告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查询电话及查询截图,并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若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7 投标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8 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发布的《吉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9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所有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10 投标人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书。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2.13 IP 、MAC地址校验:招标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串通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4 如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电话、注册邮箱等资料以及招标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5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④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⑤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⑥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⑩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的为2023年5月118时至2023年5月217时(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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