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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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泗阳县公安局的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王集镇解放路北侧,原南刘集派出所院内。
1.2 工程规模:
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位于泗阳县原南刘集派出所院内,主要范围包括:新建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新建门卫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0㎡;新建室外附属配套约3300㎡,主要包括道路硬化、雨污水、绿化移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清单。
1.3 工 期:9
历天,计划开、竣工
:2023.5-2023.8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合同价的 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8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97%;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位于泗阳县原南刘集派出所院内,主要范围包括:新建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新建门卫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0㎡;新建室外附属配套约3300㎡,主要包括道路硬化、雨污水、绿化移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清单。
本项目预算价:4067530.91元 最高投标限价:4067530.9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3.1 投标报价:95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百分之一按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 家 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95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3.3企业信用报告:2分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
08:30至2023年05月23日 17:30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
(开标
):2023年05月2
09:00;
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泗阳县公安局的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王集镇解放路北侧,原南刘集派出所院内。
1.2 工程规模:
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位于泗阳县原南刘集派出所院内,主要范围包括:新建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新建门卫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0㎡;新建室外附属配套约3300㎡,主要包括道路硬化、雨污水、绿化移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清单。
1.3 工 期:9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合同价的 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8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97%;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关爱之家建设项目位于泗阳县原南刘集派出所院内,主要范围包括:新建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新建门卫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0㎡;新建室外附属配套约3300㎡,主要包括道路硬化、雨污水、绿化移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清单。
本项目预算价:4067530.91元 最高投标限价:4067530.9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3.1 投标报价:95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百分之一按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 家 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95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3.3企业信用报告:2分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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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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