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管桩、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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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广州市住建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投资及企业市场化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一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西部,位于花都大道南,平西启动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90135平方米,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66750㎡。
本标段为:第二标段(地块八)。
2.2招标内容: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商品混凝土。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需求一览表。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应力管桩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000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月供应能力不低于50000米;代理商需持有指定单位(广州三和管桩、广东建华管桩、广东宏基管桩)代理证明,具备月供50000米供应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参与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能力良好。需提供2021-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至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参与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内(2021至2022年)同类招标物资在类似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根据业主品牌库内要求只接受供应:1.广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2.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3.广东宏基管桩有限公司。
3.2 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企业;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月供应商品混凝土不低于15000立方米,生产商自身具有与水泥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代理证明,月供应商品混凝土不低于2万立方米。
3.2.3 财务能力要求:参与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能力良好。需提供2020-2021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响应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具有(2021-202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2份;
3.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同类建设项目供货的业绩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合同履约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至2023年5月2(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广州市住建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投资及企业市场化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一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西部,位于花都大道南,平西启动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90135平方米,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66750㎡。
本标段为:第二标段(地块八)。
2.2招标内容: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商品混凝土。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需求一览表。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应力管桩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000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月供应能力不低于50000米;代理商需持有指定单位(广州三和管桩、广东建华管桩、广东宏基管桩)代理证明,具备月供50000米供应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参与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能力良好。需提供2021-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至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参与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内(2021至2022年)同类招标物资在类似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根据业主品牌库内要求只接受供应:1.广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2.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3.广东宏基管桩有限公司。
3.2 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企业;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月供应商品混凝土不低于15000立方米,生产商自身具有与水泥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代理证明,月供应商品混凝土不低于2万立方米。
3.2.3 财务能力要求:参与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能力良好。需提供2020-2021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响应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具有(2021-202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2份;
3.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同类建设项目供货的业绩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合同履约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至2023年5月2(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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