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中国联通伊犁州分公司机房电力维修项目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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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中国联通伊犁州分公司机房电力维修项目公告
2023年-20中国联通伊犁州分公司机房电力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20中国联通伊犁州分公司机房电力维修项目(招标编号: 08-16-04A-2023-D-C0932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针对机房电力线路的维修、完成基站外电引接工程工作,新建高、低压线路,新装变压器,高压设备维修、高压线路维修、电力电杆维修、低压线路维修,电表、变压器、高压保险、断路器、变压器维修,其他零星维修机房电力维修、机房电力引入施工及维修工程等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采购预算:800000.00元(不含税);
1.1.2施工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8县3市;
1.1.3施工工期: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终验合格;
1.1.4项目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实际执行金额合计达到预算上限金额时为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项目类型:施工;
1.4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划分2个份额;详见下表: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其中施工部分投标折扣N≤90%、材料部分投标折扣N<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电力维修施工人员:至少4人,须同时具备登高作业证书与电工作业证书(其中至少2人具备高压电工作业证书,2人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作业证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它证书不予认可;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相关资质证件、③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2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1人持有多本电工作业证书,按照1本予以计算】;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进行联网复核,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服务”栏目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评审时将进行黑名单核查,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及本项目涉及地市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10其他要求:
2.10.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5月120时00分至2023年5月23日20时00分(北京,下同)。
招标编号:SS51102305000239 |
发布:2023-05-18 17:58:39 |
2023年-20中国联通伊犁州分公司机房电力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20中国联通伊犁州分公司机房电力维修项目(招标编号: 08-16-04A-2023-D-C0932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针对机房电力线路的维修、完成基站外电引接工程工作,新建高、低压线路,新装变压器,高压设备维修、高压线路维修、电力电杆维修、低压线路维修,电表、变压器、高压保险、断路器、变压器维修,其他零星维修机房电力维修、机房电力引入施工及维修工程等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采购预算:800000.00元(不含税);
1.1.2施工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8县3市;
1.1.3施工工期: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终验合格;
1.1.4项目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实际执行金额合计达到预算上限金额时为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项目类型:施工;
1.4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划分2个份额;详见下表:
份额 |
服务区域 |
采购份额金额(不含税,元) |
份额占比 |
1 |
霍城县、霍尔果斯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可克达拉市 |
480000.00 |
60% |
2 |
伊宁市、伊宁县、巩留县、尼勒克县、新源县 |
320000.00 |
40% |
合计 |
800000.00 |
1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电力维修施工人员:至少4人,须同时具备登高作业证书与电工作业证书(其中至少2人具备高压电工作业证书,2人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作业证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它证书不予认可;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相关资质证件、③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2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1人持有多本电工作业证书,按照1本予以计算】;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进行联网复核,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服务”栏目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评审时将进行黑名单核查,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及本项目涉及地市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10其他要求:
2.10.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5月120时00分至2023年5月23日20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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