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乡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兰水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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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塔乡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兰水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已由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以 〔2022〕189号文和〔2022〕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注册后查看
2.2. 工程建设规模: 白塔乡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兰水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控制价1309634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经罗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171号)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0963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①自 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起注册专业失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否则评标委员将否决其投标;(2)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则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不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3)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4)根据建市2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12月3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6)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5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 15 时 30 分到 17 时30分)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白塔乡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兰水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已由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以 〔2022〕189号文和〔2022〕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注册后查看
2.2. 工程建设规模: 白塔乡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兰水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控制价1309634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经罗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171号)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0963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①自 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起注册专业失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否则评标委员将否决其投标;(2)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则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不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3)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4)根据建市2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12月3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6)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5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 15 时 30 分到 17 时30分)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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