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9
收藏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和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64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41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42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43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39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40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41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和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64号、自发改发241号、自发改发242号、自发改发243号 、自发改发39号、自发改发40号、自发改发41、自发改发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东部新城。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整个院区占地约244.93亩,其中建设用地169.5亩,绿化用地75.43亩,拟建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总投资29亿元,分期进行建设。本次建设一期工程分四个项目立项,建筑面积277933.09m2,投资金额197691.22万元,具体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总建筑面积13056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37.5平方米。建设门诊部7486平方米、住院部38454平方米、危急重症诊疗区8910平方米、医技区36042.3平方米、行政及辅助用房15132.7平方米、地下车库18836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5701.5平方米。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0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9平方米。建设住院病房12634平方米、门诊及业务用房21584.92平方米、重症病房536平方米、医技科室8790平方米、感染性疾病研究救援中心2132平方米、地下车库10698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3639.08平方米。
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4.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3246.5平方米,地下面积27008平方米。建设手术室(含杂交手术室)2754平方米、重症监护室427平方米、心肺功能室2587平方米、电生理室2587平方米、门诊部6861.5平方米、医技区15800平方米、住院部2230平方米、地下车库22080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4928平方米。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7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66平方米。建设急诊部5466平方米、EICU700平方米、手术间233平方米、门诊8021平方米、医技365平方米、住院部1651平方米、地下车库7795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2871平方米。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及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及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方案图纸设计、预留预埋、材料设备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转运、报验、仓储、安装(包括安装前的保管及二次搬运)、系统软件的安装及授权使用、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质保服务等。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2.6交货地: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所投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1套(主要含51个轨道站点、72辆智能轨道小车和1辆清洁小车)和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1套(主要含12个气动站点、24个传输瓶、1个清洁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2
00时00分 (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3年06月1
09时15分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和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64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41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42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发改发243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39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40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41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自发改发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和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64号、自发改发241号、自发改发242号、自发改发243号 、自发改发39号、自发改发40号、自发改发41、自发改发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东部新城。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整个院区占地约244.93亩,其中建设用地169.5亩,绿化用地75.43亩,拟建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总投资29亿元,分期进行建设。本次建设一期工程分四个项目立项,建筑面积277933.09m2,投资金额197691.22万元,具体规模和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总建筑面积13056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37.5平方米。建设门诊部7486平方米、住院部38454平方米、危急重症诊疗区8910平方米、医技区36042.3平方米、行政及辅助用房15132.7平方米、地下车库18836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5701.5平方米。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0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9平方米。建设住院病房12634平方米、门诊及业务用房21584.92平方米、重症病房536平方米、医技科室8790平方米、感染性疾病研究救援中心2132平方米、地下车库10698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3639.08平方米。
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4.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3246.5平方米,地下面积27008平方米。建设手术室(含杂交手术室)2754平方米、重症监护室427平方米、心肺功能室2587平方米、电生理室2587平方米、门诊部6861.5平方米、医技区15800平方米、住院部2230平方米、地下车库22080平方米、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4928平方米。
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7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66平方米。建设急诊部5466平方米、EICU700平方米、手术间233平方米、门诊8021平方米、医技365平方米、住院部1651平方米、地下车库7795平方米、相关配套设施2871平方米。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及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及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方案图纸设计、预留预埋、材料设备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转运、报验、仓储、安装(包括安装前的保管及二次搬运)、系统软件的安装及授权使用、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培训、质保服务等。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2.6交货地: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所投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1套(主要含51个轨道站点、72辆智能轨道小车和1辆清洁小车)和智能气动物流传输系统1套(主要含12个气动站点、24个传输瓶、1个清洁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2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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