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城投城南商业中心设计项目响水县城投城南商业中心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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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投城南商业中心设计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及内容:
2.1.1.1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施工图等)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1.3设计周期:12
历天完成各专业施工图,须服从项目建设工期直至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地块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所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二次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设计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和报价内,不再另行发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三种设计资质中任意一种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
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11月-2023年4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无
4.投标截止
为:2023年6月13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投城南商业中心设计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及内容:
2.1.1.1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施工图等)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1.3设计周期:12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地块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所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二次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设计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和报价内,不再另行发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三种设计资质中任意一种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11月-2023年4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无
4.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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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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