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化工园大礼溪片区消防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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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化工园大礼溪片区消防站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3〕2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村
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3层消防站主楼及门房等室外配套项目。主要功能为二级消防站。项目总用地面积3173㎡,总建筑面积2229.27㎡,建筑总占地面积724.94㎡,其中消防站主楼建筑面积2189.77㎡,警卫门房建筑面积39.5㎡。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5、计划工期:24历天。
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等级,避免发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3年2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3.9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100分)
3.10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 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下载为2023年5月1至2023年6月18时3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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