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SQDZ-SN-SJ2标段)(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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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SQDZ-SN-SJ1、SQDZ-SN-SJ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宿迁高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规划宿迁高铁东站片区核心区内。东至杨舍路,西至张家港大道,南至洪泽湖东路,北至宿支路。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东站片区核心区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及相关附属设施;②公交停保场;③高铁集疏运系统(含落客平台)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52亿元,工程主要涉及广场及附属工程、停保场、道路及交安工程、桥涵工程、地下通道、排水工程、监控及照明工程和其他工程范围内相关附属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①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及相关附属设施相关内容包含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换乘中心、长途公交旅游集散中心、停车设施、候车设施等;
②公交停保场:西至站前路、南至燕山路、东至铁路用地范围边界、北至周石庄路规划地块,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
③高铁集疏运系统(含落客平台)及相关配套工程包含高铁集疏运系统(含落客平台)、复兴大道(洪泽湖路-天山路段)、站前路(洪泽湖路-宿支路段)、燕山路(张家港大道-铁路段)、广场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广场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五台山路(张家港大道-杨舍路段),道路总长约12.39km,高架桥全长约5.2km。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2个标段,即SQDZ-SN-SJ1、SQDZ-SN-SJ2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SQDZ-SN-SJ1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中公交停保场、东站片区核心区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落客平台及站前路(燕山路-五台山路段)、广场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广场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等项目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SQDZ-SN-SJ2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中高铁集疏运系统(不含落客平台)、复兴大道(洪泽湖路-天山路段)、站前路(洪泽湖路-五台山路、燕山路-宿支路)、燕山路(张家港大道-铁路段)、五台山路(张家港大道-杨舍路段)等项目及对应的地下通道、桥涵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SQDZ-SN-SJ1标段: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
b.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换乘中心、长途公交旅游集散中心、停车设施、候车设施等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内外装修、供配电、智能化、暖通、消防、人防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②公交停保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内外装修、供配电、智能化、暖通、消防等)的初步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③落客平台及站前路(燕山路-五台山路段)、广场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广场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
c.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d.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下一阶段招标等工作;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e.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按不同项目、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SQDZ-SN-SJ2标段:
a.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铁集疏运系统(不含落客平台)、复兴大道(洪泽湖路-天山路段)、站前路(洪泽湖路-五台山路、燕山路-宿支路)、燕山路(张家港大道-铁路段)、五台山路(张家港大道-杨舍路段)等项目及对应的地下通道、桥涵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
c.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d.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e. 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按不同项目、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提交
: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
内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b.初步设计文件提交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c.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90天内(具体
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d.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
:应满足各阶段工作进度的要求;
e.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种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SQDZ-SN-SJ1标段: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SQDZ-SN-SJ2标段: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要求:
SQDZ-SN-SJ1标段:2018年1月
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综合客运枢纽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项目(其中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项目可为不同项目);
SQDZ-SN-SJ2标段:2018年1月
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内容应包含特大桥)或城市快速路工程(设计内容应包含高架桥)的设计项目。
注:①综合客运枢纽是指在综合交通网络节点上,将两种及以上对外运输方式与城市交通客流转换场所在同一空间(或区域)内集中布设,实现设施设备、运输组织、公共信息服务等有效衔接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
②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投资额、工程内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
SQDZ-SN-SJ1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担任过综合客运枢纽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SQDZ-SN-SJ2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
为准),担任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内容应包含特大桥)或城市快速路工程(设计内容应包含高架桥)的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综合客运枢纽是指在综合交通网络节点上,将两种及以上对外运输方式与城市交通客流转换场所在同一空间(或区域)内集中布设,实现设施设备、运输组织、公共信息服务等有效衔接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
②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投资额、工程内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2月-4月或3月-5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投标期间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SQDZ-SN-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SQDZ-SN-SJ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5月23日18:00至2023年6月13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开标
为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宿迁高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规划宿迁高铁东站片区核心区内。东至杨舍路,西至张家港大道,南至洪泽湖东路,北至宿支路。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东站片区核心区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及相关附属设施;②公交停保场;③高铁集疏运系统(含落客平台)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52亿元,工程主要涉及广场及附属工程、停保场、道路及交安工程、桥涵工程、地下通道、排水工程、监控及照明工程和其他工程范围内相关附属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①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及相关附属设施相关内容包含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换乘中心、长途公交旅游集散中心、停车设施、候车设施等;
②公交停保场:西至站前路、南至燕山路、东至铁路用地范围边界、北至周石庄路规划地块,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
③高铁集疏运系统(含落客平台)及相关配套工程包含高铁集疏运系统(含落客平台)、复兴大道(洪泽湖路-天山路段)、站前路(洪泽湖路-宿支路段)、燕山路(张家港大道-铁路段)、广场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广场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五台山路(张家港大道-杨舍路段),道路总长约12.39km,高架桥全长约5.2km。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2个标段,即SQDZ-SN-SJ1、SQDZ-SN-SJ2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SQDZ-SN-SJ1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中公交停保场、东站片区核心区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落客平台及站前路(燕山路-五台山路段)、广场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广场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等项目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SQDZ-SN-SJ2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中高铁集疏运系统(不含落客平台)、复兴大道(洪泽湖路-天山路段)、站前路(洪泽湖路-五台山路、燕山路-宿支路)、燕山路(张家港大道-铁路段)、五台山路(张家港大道-杨舍路段)等项目及对应的地下通道、桥涵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SQDZ-SN-SJ1标段: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
b.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站前广场(含广场地上、地下建筑体)、换乘中心、长途公交旅游集散中心、停车设施、候车设施等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内外装修、供配电、智能化、暖通、消防、人防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②公交停保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内外装修、供配电、智能化、暖通、消防等)的初步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③落客平台及站前路(燕山路-五台山路段)、广场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广场北路(复兴大道-站前路段)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
c.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d.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下一阶段招标等工作;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e.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按不同项目、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SQDZ-SN-SJ2标段:
a.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铁集疏运系统(不含落客平台)、复兴大道(洪泽湖路-天山路段)、站前路(洪泽湖路-五台山路、燕山路-宿支路)、燕山路(张家港大道-铁路段)、五台山路(张家港大道-杨舍路段)等项目及对应的地下通道、桥涵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工程中的各种方案设计);
c.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d.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e. 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按不同项目、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提交
b.初步设计文件提交
c.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
d.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
e.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种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SQDZ-SN-SJ1标段: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SQDZ-SN-SJ2标段: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要求:
SQDZ-SN-SJ1标段:2018年1月
SQDZ-SN-SJ2标段:2018年1月
注:①综合客运枢纽是指在综合交通网络节点上,将两种及以上对外运输方式与城市交通客流转换场所在同一空间(或区域)内集中布设,实现设施设备、运输组织、公共信息服务等有效衔接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
②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投资额、工程内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
SQDZ-SN-SJ1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SQDZ-SN-SJ2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注:①综合客运枢纽是指在综合交通网络节点上,将两种及以上对外运输方式与城市交通客流转换场所在同一空间(或区域)内集中布设,实现设施设备、运输组织、公共信息服务等有效衔接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
②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投资额、工程内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投标期间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SQDZ-SN-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SQDZ-SN-SJ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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