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兴国榔木装配式加油站总承包工程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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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基本概况: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兴国榔木装配式加油站总承包工程工程项目已由江西石油分公司批准建设,批复金额1009.1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兴国榔木装配式加油站总承包工程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兴国榔木加油站(兴国县迎宾大道兴国收费站西1公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兴国榔木装配式加油站总承包工程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兴国榔木加油站(兴国县迎宾大道兴国收费站西1公里)。
2.3建设规模:钢结构站房、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室外工程、市政部分、罐区部分、罩棚安装等。
2.4建设投资(人民币):3344840.04元(含税)。
2.5计划工期:9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8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6)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有加油站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100万元承包商业绩且2020年以来加油站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5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发票开具在招标公告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承包商公司所在地现场复核,审查内容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8)投标人承诺: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我公司在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若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贵公司一切处罚决定。特此承诺!
(9)投标人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参与的本招标项目标段。投标文件中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若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将按照江西石油的现场复核相关管理规定,在接到江西石油正式通知的7天内,携带证照原件自行前往江西石油分公司进行现场复核。报江西石油分公司备案并锁定,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后解锁,未解锁期间相同管理人员不得在江西石油同类型项目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标后不再更换,三名主要管理人员将全过程参与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证照手续办理、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单项合同签订后按照单个项目10万元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我公司无法兑现以上承诺,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管理规定,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罚没履约保证金及江西石油的其它处罚决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10)外省投标人因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如未按期完成备案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已完工的≥100万元加油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已完工的≥100万元加油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已完工的≥100万元加油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1)获取:2023年5月210时00分至2023年5月317时00分。
(2)获取截止:2023年5月317时00分。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2023年6月13日1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兴国榔木装配式加油站总承包工程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兴国榔木加油站(兴国县迎宾大道兴国收费站西1公里)。
2.3建设规模:钢结构站房、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室外工程、市政部分、罐区部分、罩棚安装等。
2.4建设投资(人民币):3344840.04元(含税)。
2.5计划工期:9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8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6)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有加油站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100万元承包商业绩且2020年以来加油站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5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发票开具在招标公告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承包商公司所在地现场复核,审查内容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8)投标人承诺: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我公司在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若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贵公司一切处罚决定。特此承诺!
(9)投标人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参与的本招标项目标段。投标文件中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若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将按照江西石油的现场复核相关管理规定,在接到江西石油正式通知的7天内,携带证照原件自行前往江西石油分公司进行现场复核。报江西石油分公司备案并锁定,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后解锁,未解锁期间相同管理人员不得在江西石油同类型项目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标后不再更换,三名主要管理人员将全过程参与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证照手续办理、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单项合同签订后按照单个项目10万元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我公司无法兑现以上承诺,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管理规定,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罚没履约保证金及江西石油的其它处罚决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10)外省投标人因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如未按期完成备案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已完工的≥100万元加油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已完工的≥100万元加油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至今)有已完工的≥100万元加油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1)获取:2023年5月210时00分至2023年5月317时00分。
(2)获取截止:2023年5月317时00分。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2023年6月1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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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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