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3年83局办公楼综合布线项目系统集成比选公告
日期: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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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3年83局办公楼综合布线项目-系统集成公开比选。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年云南号百分公司搬迁办公网络项目涉及的网络、安全设备的调测、业务测试及支撑服务,需要全程全网业务调通。
1.3预估金额:100000.00元(不含税)。
1.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5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完成本项目网络优化改造项目集成服务工作。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8中选人数量:1家
1.9最高不含税限价1000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参选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至少1个网络优化改造或网络系统集成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与“2020年1月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以合同签订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页或合同签订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选/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23年5月2至2023年5月2 ,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即参选截止): 2023年6月 1 日09时00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3年83局办公楼综合布线项目-系统集成公开比选。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年云南号百分公司搬迁办公网络项目涉及的网络、安全设备的调测、业务测试及支撑服务,需要全程全网业务调通。
1.3预估金额:100000.00元(不含税)。
1.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5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完成本项目网络优化改造项目集成服务工作。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8中选人数量:1家
1.9最高不含税限价1000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服务 | 系统集成服务 | / | / | / | /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参选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1月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至少1个网络优化改造或网络系统集成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与“2020年1月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以合同签订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页或合同签订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选/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23年5月2至2023年5月2 ,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即参选截止): 2023年6月 1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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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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