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松木电镀产业园委托运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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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松木电镀产业园委托运营项目(第二次)已由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松木工委扩纪【2023】第3次批准,项目业主为衡阳松木电镀中心有限公司、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阳松木电镀中心有限公司、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衡阳松木电镀产业园委托运营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
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松木经开区北部,上倪路以北、云升路以南、新安路以西,占地面积约145.66余亩,目前已建成约 5.9 万平米(包括3.84 万平方米厂房、危化品仓库、综合楼及污水处理厂),总投约人民币2.5亿元。现需公开选择专业电镀运营团队对产业园进行招商、运营、管理等。
2.2 项目运营指标
项目设计镀种生产规模1151万㎡/年,涉及镀种包括脉冲阳极化、酸锌电镀、碱锌电镀、锌镍电镀、锌铁电镀、碱铜电镀、代铬电镀、电镀镍、黑镍、镀硬铬、达克罗线、镀锡、镀镍、酸铜、镀金、镀铬、仿古铜电镀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处理量为 3500 吨/日,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二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外排工业废气须稳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等相关行为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硫酸、盐酸、硼酸、氰化物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 需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运营服务商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入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运营服务商须监督其按照《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 2015 年第 25 号)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985-2018)的要求开展生产。
2.3 项目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9250.89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内九栋标准厂房(含退镀中心)38442.59 ㎡、危化品仓库 1663 ㎡、配套中心(办公楼)2741.8 ㎡、以及一个污水处理厂16403.5 ㎡(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面积为准),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确定中标运营服务商,由中标运营服务商和业主方签订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授权运营服务商负责衡阳电镀产业园内的运营管理和招商工作,运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电镀产业园区内的九栋标准厂房(含退镀中心)38435.1 ㎡、危化品仓库 1663 ㎡、配套中心(办公楼)2762 ㎡、以及一个污水处理厂 16403.5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园区招商;
2.4.2 园区整体的管理服务;
2.4.3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2.4.4 监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2.4.5 危废品统一经营管理;
2.4.6 监督固废分类管理;
2.4.7 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2.4.8 日常设备设施维护及后续投入;
2.4.9 土壤、地下水、雨水的应急管理;
2.4.10 其他相关的工作。
2.5 委托运营期限:本项目委托运营期限为5年,采取 3+2 模式,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考核达标,则续签后两年的运营合作协议。没有达成考核要求,业主方有权选择其他运营服务商,终止该委托运营合同。
2.6 回报机制:业主方通过全权委托运营模式,选择中标运营服务商开展松木衡阳电镀产业园的招商、物业管理、污水废气处理和危化品统一管理等运营、管理工作,业主方不参与园区的管理。运营服务商的回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运营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个电镀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业绩,且该业绩中废水处理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指标需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二排放限值要求标准中或各地地方标准(要求重金属指标不低于国家电镀表二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内容必须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为本公告挂网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首页截图和下载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月 29 日9:00时(北京,下同)起,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 6 月 20 日9时0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
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松木经开区北部,上倪路以北、云升路以南、新安路以西,占地面积约145.66余亩,目前已建成约 5.9 万平米(包括3.84 万平方米厂房、危化品仓库、综合楼及污水处理厂),总投约人民币2.5亿元。现需公开选择专业电镀运营团队对产业园进行招商、运营、管理等。
2.2 项目运营指标
项目设计镀种生产规模1151万㎡/年,涉及镀种包括脉冲阳极化、酸锌电镀、碱锌电镀、锌镍电镀、锌铁电镀、碱铜电镀、代铬电镀、电镀镍、黑镍、镀硬铬、达克罗线、镀锡、镀镍、酸铜、镀金、镀铬、仿古铜电镀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处理量为 3500 吨/日,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二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外排工业废气须稳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等相关行为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硫酸、盐酸、硼酸、氰化物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 需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运营服务商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入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运营服务商须监督其按照《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 2015 年第 25 号)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985-2018)的要求开展生产。
2.3 项目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9250.89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内九栋标准厂房(含退镀中心)38442.59 ㎡、危化品仓库 1663 ㎡、配套中心(办公楼)2741.8 ㎡、以及一个污水处理厂16403.5 ㎡(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面积为准),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情况 |
|||||||
序号 |
功能描述 |
项目名称 |
层数 |
火灾危险性类别级别 |
耐火等级 |
面积m2 |
备注 |
1 |
厂房 |
退镀中心 |
3 |
丁 |
二级 |
4452.29 |
层高6.5m,单层面积1437.54m2 |
3#电镀标准厂房 |
3 |
丁 |
二级 |
11626.45 |
1层高9m,2-3层高6.5m,单层面积3847.21m2 |
||
6#电镀标准厂房 |
3 |
丁 |
二级 |
5254.88 |
1层高9m,面积1701.24m2;2-3层高6.5m,单层面积1724.04m2 |
||
7#电镀标准厂房 |
3 |
丁 |
二级 |
4861.58 |
1层高9m,1568.04m2;2-3层高6.5m,单层面积1594.29m2 |
||
小计 |
26195.2 |
||||||
13、15#厂房 |
1 |
戊 |
二级 |
2312.67 |
层高11m |
||
14#厂房 |
1 |
戊 |
二级 |
4557.82 |
层高9m |
||
16#厂房 |
|||||||
17#厂房 |
2 |
戊 |
二级 |
5376.9 |
1层高8.5m,2层高7m,单层面积2688.45m2 |
||
小计 |
12247.39 |
||||||
厂房面积合计 |
38442.59 |
||||||
2 |
危化品仓库 |
18#厂房 |
2 |
乙 |
二级 |
1663 |
层高6m,单层面积831.5m2 |
3 |
办公楼 |
配套中心 |
4 |
二级 |
2741.8 |
1层高4.5m,面积705.54m2;2-4层高3.6m,单层面积656.34m2 |
|
4 |
污水处理厂 |
污水处理厂 |
16403.5 |
污水日处理量最高3500t/d,回用30%,回用水1050t/d。处理八类废水,包含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化学镍废水。 |
|||
总面积合计 |
59250.89 |
2.4.1 园区招商;
2.4.2 园区整体的管理服务;
2.4.3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2.4.4 监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2.4.5 危废品统一经营管理;
2.4.6 监督固废分类管理;
2.4.7 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2.4.8 日常设备设施维护及后续投入;
2.4.9 土壤、地下水、雨水的应急管理;
2.4.10 其他相关的工作。
2.5 委托运营期限:本项目委托运营期限为5年,采取 3+2 模式,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考核达标,则续签后两年的运营合作协议。没有达成考核要求,业主方有权选择其他运营服务商,终止该委托运营合同。
2.6 回报机制:业主方通过全权委托运营模式,选择中标运营服务商开展松木衡阳电镀产业园的招商、物业管理、污水废气处理和危化品统一管理等运营、管理工作,业主方不参与园区的管理。运营服务商的回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运营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个电镀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业绩,且该业绩中废水处理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指标需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二排放限值要求标准中或各地地方标准(要求重金属指标不低于国家电镀表二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内容必须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为本公告挂网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首页截图和下载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月 29 日9:00时(北京,下同)起,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 6 月 20 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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