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3-2024年塔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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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3-20塔桅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交钥匙工程,包含抱杆物资及安装、塔桅改造及搬迁施工、塔桅配套配重块及景观塔美化外罩安装服务。施工单位需要协调好与消防、物业、周边环境的工作等。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1303万元。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标段分别投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每个标段区域分配情况如下。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月3止。
1.5 计划工期:以实际下达施工订单要求为准。
1.6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报价不得超过100%,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详见基准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提供证书的所有页面(能体现证书有效期)以及相关网站查询途径及查询截图,网站查询信息与证书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证书无效。
2.3 三类安管人员:具有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
2.4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
2.5 业绩要求:具备自2020年5月以来签订的塔桅施工项目合同,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①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据为准。备注:①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7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5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5月2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3-20塔桅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交钥匙工程,包含抱杆物资及安装、塔桅改造及搬迁施工、塔桅配套配重块及景观塔美化外罩安装服务。施工单位需要协调好与消防、物业、周边环境的工作等。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1303万元。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标段分别投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每个标段区域分配情况如下。
标段 | 地市 | 实施区域 | 金额(万元) |
标段1 | 上饶 | 全市 | 239 |
标段2 | 抚州 | 全市 | 558 |
标段3 | 宜春、萍乡 | 全市 | 290 |
标段4 | 吉安 | 全市 | 216 |
1.5 计划工期:以实际下达施工订单要求为准。
1.6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报价不得超过100%,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详见基准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提供证书的所有页面(能体现证书有效期)以及相关网站查询途径及查询截图,网站查询信息与证书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证书无效。
2.3 三类安管人员:具有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
2.4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
2.5 业绩要求:具备自2020年5月以来签订的塔桅施工项目合同,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①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据为准。备注:①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7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5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5月2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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