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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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主要内容:供应商按照“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并按照相关要求检查本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保证本项目在规定的
内完成,以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招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2023年05月3
09时00分00秒---2023年06月0
17时00分00秒
本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主要内容:供应商按照“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并按照相关要求检查本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保证本项目在规定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中心项目监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招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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