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3年5G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0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3年5G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深耕无人机应用市场、助力无人机产业发展、服务低空经济战略,将大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的5G技术优势同工业级多旋翼无人机、复合翼无人机、四足机器人、自动方舱、卫星通信设备等智能设备深度融合,持续提升5G控制系统的综合竞争力,使无人机及无人设备控制更加方便快捷、智能化,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预计采购一批设备用于自研及演示测试。
1.2 招标内容:
1.2.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具体如下:
1.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预估规模34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供货地点:江苏省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2.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1.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供货。
1.2.6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2个月。
1.2.7中标人数量:1人,中标份额100%。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价款总价最高限价3470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签署过类似电子智能化设备或无人机系统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结算条款页、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提供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为准,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复合翼无人机)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3.2关键技术指标: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复合翼无人机—飞行平台”的技术参数“★3、搭载光电吊舱设备的情况下,续航:≥150min”进行点对点应答满足且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5月39时00分至2023年6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深耕无人机应用市场、助力无人机产业发展、服务低空经济战略,将大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的5G技术优势同工业级多旋翼无人机、复合翼无人机、四足机器人、自动方舱、卫星通信设备等智能设备深度融合,持续提升5G控制系统的综合竞争力,使无人机及无人设备控制更加方便快捷、智能化,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预计采购一批设备用于自研及演示测试。
1.2 招标内容:
1.2.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不含税) |
1 | CP01534非通信用品 | 2023年5G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 347万元 |
1.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预估规模34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供货地点:江苏省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2.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1.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供货。
1.2.6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2个月。
1.2.7中标人数量:1人,中标份额100%。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价款总价最高限价3470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签署过类似电子智能化设备或无人机系统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结算条款页、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提供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为准,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复合翼无人机)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3.2关键技术指标: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复合翼无人机—飞行平台”的技术参数“★3、搭载光电吊舱设备的情况下,续航:≥150min”进行点对点应答满足且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5月39时00分至2023年6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经济适用房地下车库充电桩新增电缆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16
- 锡龙路(全丰路-锡澄路)新建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16
- 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2026年省管设备工程施工集中招标公告 2024-12-16
- 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熔端型光纤活动连接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 吉能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2-16
- 2025中国电信周口分公司沈丘营业部办公楼保安采购公告 2024-12-16
- 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荔景大道-相江路)燃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2024-12-1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2025年财产和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 2025年中国电信贺州分公司现场综合化维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2024-12-16
- 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2025-2027年通信管道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6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56240287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工作服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防寒保暖羊毛衫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万州经开区综保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天然气管道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采购页岩标、配砖比选公告
- 水处理化工原材料产品系列采购比选公告
- 中国核电电力行业发展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住房租赁项目改造工程采购电缆线第二次比选公告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科创中心2号楼2楼整修采购安装智慧档案中心设施设备比选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浊度仪、电极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