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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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5.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其他: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历天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一月份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3.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5月3 至 2023年06月0,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5.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设备购置 | 一批 | 人民币45.28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历天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一月份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3.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5月3 至 2023年06月0,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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