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锡通小学空调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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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
2、项目名称:南通市锡通园区小学空调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金额:人民币 2429628.03元。
6、最高限价:2429628.03元,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
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谈判响应单位与拟派项目负责人订立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谈判响应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响应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响应供应商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采购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R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响应供应商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6月0
1、项目编号:JSZC
2、项目名称:南通市锡通园区小学空调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金额:人民币 2429628.03元。
6、最高限价:2429628.03元,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谈判响应单位与拟派项目负责人订立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谈判响应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响应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响应供应商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采购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R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响应供应商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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