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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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76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80000.00元
最高限价:25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采购内容:病理科设备采购。(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附件)
5.3 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5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历天内。
5.6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属于Ⅰ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企业的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II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非医疗器械产品可不提供相应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05月3至2023年06月0,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76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80000.00元
最高限价:258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3)0208-1号 |
病理科设备 |
2580000.00 |
2580000.00 |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采购内容:病理科设备采购。(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附件)
5.3 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5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历天内。
5.6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属于Ⅰ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企业的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II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非医疗器械产品可不提供相应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05月3至2023年06月0,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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