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港强堆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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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港强堆场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许可【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南临新港二号路,北临洲丽货场,西临厂西路,东临
厂东路。
2.2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6368.6㎡,其中新建堆场约16307㎡,改造堆场面积约为5000㎡,其余维持现状。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
,计划完工(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日期:2023年11月
,共计11
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标段,本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6368.6㎡,其中新建堆场约16307㎡,改造堆场面积约为5000㎡,其余维持现状。主要对沉降、破损地面改造及拆除原有建筑物后的地面进行联锁砌块堆场铺设恢复。新建消防供水管线1475m,按规范配置消防栓,排水管线1275m,并实施高杆灯4座及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①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②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③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沿海堆场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安全经理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③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不得兼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 日至2023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时至11时,
13时至16时(北京
,下同), 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 年 6 月 28 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港强堆场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许可【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南临新港二号路,北临洲丽货场,西临厂西路,东临
厂东路。
2.2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6368.6㎡,其中新建堆场约16307㎡,改造堆场面积约为5000㎡,其余维持现状。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标段,本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6368.6㎡,其中新建堆场约16307㎡,改造堆场面积约为5000㎡,其余维持现状。主要对沉降、破损地面改造及拆除原有建筑物后的地面进行联锁砌块堆场铺设恢复。新建消防供水管线1475m,按规范配置消防栓,排水管线1275m,并实施高杆灯4座及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①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②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③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沿海堆场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安全经理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③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不得兼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 日至2023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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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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